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

2025-4-4 19:37| 发布者: 享瑾美| 查看: 541| 评论: 0

摘要: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 ... ... . ...


 

附 录 E

(资料性)

预包装食品份量参考值的推荐

 

E.1 预包装食品份量参考值

食品份量参考值指当营养标签按“份”标示营养成分表时,推荐的每份食品质量或体积(以可食部计)

18类预包装食品的份量参考值如表 E.1所示。

E.1 预包装食品的份量参考值(以可食部计)

食品类别

份量参考值

酱油,,酱腌菜,底料

10g mL

熟肉干制品(肉松、肉干、肉脯等)

10g

水果干制品

10g

坚果及籽类食品

20g

西式装饰蛋糕类(派、蛋糕)

30g

肉灌制品(灌肠类、西式火腿等),火腿制品,发酵火腿制品,腊肉制品

30g

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

30g

即食谷物粉,代餐粉

30g

饼干,谷物棒

30g

膨化食品(薯片、锅巴、馍片)

30g

面包和发酵面制品(馒头、花卷)

50g

蛋类(鸡蛋、皮蛋、咸蛋、卤蛋、糟蛋等)

50g

冰淇淋

50g或 mL

方便面(面饼)

100g

发酵乳 120g或 mL

发酵乳 120g或 mL

液体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

200mLg

液体饮料或冲调后固体饮料

200mL

豆浆

200mL

 

E.2 食品份量参考值的应用

根据预包装食品最小单元质量(或体积),可参照表 E.1推荐的份量参考值,在适当范围内制定每份食品的质量(或体积)。以下几种情况可供参考。

——食品最小单元质量(或体积)在相应类别食品份量参考值50%~150%范围内,可直接以最小单元质量(或体积)作为一份。

——当食品最小单元质量(或体积)小于相应类别食品份量参考值的50%,可以按照接近份量参考值的若干个最小单元质量(或体积)作为一份。如饼干的份量参考值为30g,每片饼干为7g,4片为一份,标示为每份28g/4”;也可以321g,535g642g为一份。

——当食品最小单元质量(或体积)超过相应类别食品份量参考值150%,可直接采用食品份量参考值作为一份;也可通过分割为片、块、勺、包等进行等分,以落在食品份量参考值范围内的适宜质量(或体积)作为一份。例如:一桶薯片为102g,可分为3,标示为每份34g”或“34g/×3”;也可以在15g~45g中选择合适值作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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