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等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2023年第6号) 第25项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4806.1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关于橡胶材料及制品的相关要求,以及原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第14号公告、2014年第14号公告、2016年第5号公告、2016年第7号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4号公告中的橡胶用基础原料。 本标准与上述标准和公告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原料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其他技术要求; ——修改了迁移试验要求; ——修改了附录A。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2术语和定义 2.1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已经或预期可能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接触,或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以天然橡胶、合成橡胶或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为主要原料的材料及制品。 3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中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的基础原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及相关公告的规定,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的基础原料的使用应符合GB4806.7-2023附录A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1.2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9685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2感官要求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4.3理化指标 4.3.1 通用理化指标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的通用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通用理化指标
4.3.2其他理化指标 4.3.2.1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应符合附录A及相关公告对所使用的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基础原料的特定迁移限量(SML)、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最大残留量(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以及GB4806.7-2023附录A及相关公告对所使用的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树脂的SML、SML(T)、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4.3.2.2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9685及相关公告对所使用添加剂的SML、SML(T)、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4.4其他技术要求 使用了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材料的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还应符合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5其他 5.1 迁移试验 5.1.1一般要求 迁移试验应按GB31604.1和GB5009.156的规定执行,本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5.1.2 特殊要求 5.1.2.1含油脂食品模拟物 含油脂食品应按照GB31604.1选择植物油作为食品模拟物,如材料或制品采用植物油进行迁移试验技术上不可行,或发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发生的物理性能(变形、 融化、溶胀)的改变时,可选择50%乙醇溶液(体积分数)作为食品模拟物。当采用50%乙醇溶液(体积分数)作为食品模拟物时,含油脂食品模拟物校正因子和脂肪校正因子不适用。 5.1.2.2总迁移试验 与食品接触温度(T)不超过40C、接触时间(t)不超过24h的橡胶材料及制品的总迁移试验条件选择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总迁移试验条件
5.1.2.3高锰酸钾消耗量试验次数 重复使用的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进行高锰酸钾消耗量测试时,同一试样应进行3次迁移试验,每次均使用1份新的食品模拟物,并以第3次迁移试验结果为测试结果。如确有证据证明第1次迁移试验的迁移量未超过迁移限量且第2次、第3次迁移试验的迁移量不会增加,则以第1次迁移试验结果为测试结果。 5.2标签标识 5.2.1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4806.1的规定。 5.2.2如产品含有 天然乳胶,应标明“产品含有天然乳胶”或类似用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