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4年第21号)
第7项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10133-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微生物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调味品。 2定义 2.1 水产调味品 以鱼、虾、蟹和贝类等水产品为主要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调味品,如鱼露、虾酱、虾油和蚝油等。 3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鱼类 、虾类、蟹类、贝类应符合GB 2733的规定。 3.1.2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3.3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4微生物限量 3.4.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 GB
29921的规定。 3.4.2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2微生物限量
3.5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