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氧丙烯甘油醚》(GB
1886.297-2018) 等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8年 第5号) 第25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用途的胶原蛋白肽产品。 2术语和定义 2.1 胶原蛋白肽 以富含胶原蛋白的新鲜动物组织(包括皮、骨、筋、腱、鳞等)为原料,经过提取、水解、精制生产的,相对分子质量低于10000的产品。 3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可以使用的原料: a)屠宰场、肉联厂 、罐头厂、菜市场等提供的经检疫合格的新鲜牛、猪、羊和鱼等动物的皮、骨、筋、腱和鳞等; b) 制革鞣制工艺前,剪切下的带毛边皮或剖下的内层皮; c) 骨粒加工厂加工的清洁骨粒和自然风干的骨料; d) 可食水生动物鱼鳔、 可食棘皮动物、水母等。 3.1.2禁止使用的原料: a) 制革厂鞣制后的任何废料; b) 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牛、猪、羊或鱼等动物的皮、骨、筋、腱和鳞等; c)经有害物处理过或使用苯等有机溶剂进行脱脂的动物的皮、骨、筋、腱和鳞等。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3.4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污染物限量
3.5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微生物限量
3.6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附录A 相对分子质量小于10 000的胶原蛋白肽所占比例的检测方法 (高效体积排阻色谱法) A.1方法提要 采用高效体积排阻色谱法测定。即以多孔性填料为固定相,依据样品组分分子体积大小的差别进行分离,在肽键的紫外吸收波长220nm条件下检测,使用相对分子质量分布测定的专用数据处理软件(即GPC软件),对标准品和样品的色谱图及其数据进行处理,根据相对分子质量校正曲线方程,计算得到胶原蛋白肽的相对分子质量大小及分布范围。 A.2 试剂 A.2.1乙腈:色谱纯。 A.2.2 三氟乙酸:分析纯。 A.2.3 水:GB/T 6682规定的- -级水。 A.2.4相对分子质量校正曲线所用标准品: a) 细胞色素C(cytochrome C, MW12384); b) 抑肽酶(aprotinin, MW6512); c) 杆菌酶( bacitracin, MW 1423); d) 乙氨酸-乙氨酸-酪氨酸-精氨酸(MW451); e) 乙氨酸-乙氨酸-乙氨酸(MW189)。 A.3 仪器和设备 A.3.1高效液相色谱仪:配有紫外检测器和含有GPC数据处理软件的色谱工作站。 A.3.2流动相真空抽滤脱气装置。 A.3.3 超声波振荡器。 A.3.4 分析天平:感量0.000 1 g。 A.4色谱条件与系统适应性实验 A.4.1色谱柱: TSKgel G2000 SWXL 300 mmX7. 8 mm(GEL LOT
502R)或性能与此相近的同类型其他适用于测定肽的分子量分布的凝胶柱。 A.4.2流动相: 乙腈:水:三氟乙酸,体积比为40: 60: 0. 05。 A.4.3 检测波长:220 nm。 A.4.4流速:0.5 mL/ min。 A.4.5柱温:30 ℃。 A.4.6进样体积:10μm。 A.4.7为使色谱 系统符合检测要求,规定在上述色谱条件下,凝胶色谱柱的柱效即理论塔板数(N)按三肽标准品(乙氨酸-乙氨酸-乙氨酸)峰计算不低于5 000 ,蛋白肽的分配系数(Kd)应在0~1之间。 A.5 相对分子质量校正曲线制作 分别用流动相配制成浓度为1.0 g/L左右的上述不同相对分子质量的肽标准品溶液,用孔径为0.2μm~0.5μm聚四氟乙烯或尼龙过滤膜过滤后分别进样,得到系列标准品的色谱图。以相对分子质量的对数(lgMW)对保留时间作图或作线性回归得到相对分子质量校正曲线及其方程。 A.6 样品制备 用称量纸称取样品125. 0 mg左右,转移至25 mL容量瓶中,用流动相定容至刻度,超声振荡10 min,使样品充分溶解混匀,用孔径为0.2 μm~0.5 μm聚四氟乙烯或尼龙过滤膜过滤,其滤液用于测定。 A.7 相对分子质量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