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GB 5009.88-2023)

2024-3-23 18:15| 发布者: 葆伢美| 查看: 1599| 评论: 0

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方法,适用于植物性食品及其制品以及添加了膳食纤维组分的食品中总膳食纤维、可溶性膳食纤维、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代替GB 5009.8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 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


6.3.1淀粉酶酶解

6.3.1.1酶解条件1(适用于不含抗性淀粉的试样)

热稳定a-淀粉酶酶解:向高脚烧杯中加人50μL热稳定a-淀粉酶液,缓慢搅拌,加盖铝箔,置于95~100 ℃的恒温振荡水浴箱中,当温度升至95℃开始计时, 振摇反应35 min。将烧杯取出,冷却至60℃,,打开铝箔盖,用刮勺将烧杯内壁的糊状物以及烧杯底部的胶状物刮下,5mL50mmol/I顺丁烯二酸缓冲液冲洗烧杯璧和刮勺。

:为帮助淀粉分散,可适当加入10 mL-15 mL二甲基亚砜。

淀粉葡糖苷酶酶解:向高脚烧杯中边搅拌边加入100 μL淀粉葡萄糖苷酶液,盖上铝箔,继续置于60 ℃士1 ℃水浴中,当水温至60 ℃时计时,振摇反应30 min

6.3.1.2 酶解条件2(适用于所有试样)

向高脚烧杯中加人5 mLa-淀粉酶和淀粉葡萄糖苷酶混合酶溶液,缓慢搅拌,加盖铝箔,置于37℃的恒温振荡水浴箱中持续振摇,当温度升至37 ℃开始计时,酶解16 h

:如采用高浓度混合酶溶液,酶解时间可适当缩减,不少于4 h

打开铝箔盖,向试样溶液中加人3.0 mL 0.75 mol/I Tris溶液,使试样溶液pH8.20.2。盖上铝箔,置于95 ~100 ℃水浴箱中水浴加热约20 min, 不时轻摇烧杯。取出烧杯冷却至60℃士1 ℃。

6.3.2蛋白酶酶解

向每个烧杯中加入100 μL蛋白酶溶液(如为动物性食品加入500 μL蛋白酶溶液),盖上铝箔,置于60℃士1℃水浴中持续振摇30 min 打开铝箔盖,边搅拌边加人4 mL.2 mol/L乙酸溶液,用1 mol/L氢氧化钠溶液或1 mol/L 盐酸溶液调pH4.30.2

:一定要在60℃士1℃调pH,因为温度降低会使pH升高。注意空白样的pH测定,保证pH在适宜范围内。

6.3.3加入内标溶液

如测定SDFS,向酶解液中加人2 mL 100 mg/mL二甘醇内标溶液,混匀。

6.4总膳食纤维(TDF)的测定

6.4.1 沉淀

向试样酶解液中,加入4倍体积已预热至60℃士1℃的95%乙醇。取出烧杯,盖上铝箔,室温条件下沉淀1 h~2 h

6.4.2 抽滤

取已处理的坩埚,15 mL 78%乙醇润湿硅藻土并展平,接上真空抽滤装置,抽去乙醇使坩埚中硅藻土平铺于滤板上。将试样乙醇沉淀液转移人坩埚中抽滤,用刮勺和78%乙醇将高脚烧杯中所有残渣转至坩埚中,15 mL 78%乙醇洗涤残渣2次。收集滤液转移至500 mL容量瓶中,使用78%乙醇定容至刻度,用于SDFS的测定,残渣用于IDFSDFP的测定。

6.4.3残渣测定

6.4.3.1 残渣质量:残渣分别用15 mL 95%乙醇洗涤2,15 mL丙酮洗涤2,抽滤去除洗涤液。将坩埚连同残渣置于烘箱内于105℃士2℃烘干过夜。将坩埚转移至干燥器内冷却1 h,称量包括坩埚质量及残渣质量(mGR),精确至0.1mg,减去坩埚质量,计算试样残渣质量(mR)

6.4.3.2 蛋白质和灰分的测定:1份试样残渣参照GB 5009.5测定蛋白质含量(mP),折算系数为6.25 取另一份试样参照GB 5009.4测定灰分含量,即在550℃士25℃灰化4 h后转至干燥器中,冷却后精确称量坩埚及残渣总质量(mGA),精确至0.1 mg,减去坩埚质量,计算灰分质量(mA)

6.4.4 SDFS的测定

:无添加膳食纤维组分的试样,由于大部分植物性食品及其制品SDFS含量较低,因此测定TDF时也可不包含SDFS部分。

6.4.4.1 浓缩:200 mL滤液至旋转蒸发瓶中,50℃水浴减压蒸发至近干。

6.4.4.2复溶:量取20mL水加人旋转蒸发瓶中,溶解残留物形成复溶液。

6.4.4.3 脱盐:15 mL带盖聚丙烯管,预先装填阴离子交换树脂(OH- )和氢离子交换树脂(H+ )2 g;5 mL复溶液加至聚丙烯管中,旋紧盖子反复颠倒混合5 min以上进行脱盐,静置沉淀10 min,将上清液转移至15 mL带盖聚丙烯管中;向沉淀物中加人5 mL,旋紧盖子反复颠倒混匀,静置5 min以上,合并上清液,混合后经0.45μm滤膜过滤,上机待测。

6.4.4.4色谱参考条件

色谱参考条件如下:

a)色谱柱:高效水相体积排阻(SEC)凝胶色谱柱,以亲水性球形多孔聚甲基丙烯酸酯型高聚物作为填料,孔径小于20 nm,柱长300 mm,内径7.8 mm,粒径7 μm,或等效柱,两根凝胶色谱柱串联;

b) 保护柱:高效水相体积排阻(SEC)凝胶保护柱,填料与色谱柱相同,柱长40 mm,内径6.0 mm,粒径12 μm;

c) 流动相:(一级水);

d) 柱温:80 ;

e) 检测器温度:50 ℃°C ;

f) 进样量:20 μL;

g) 流速:0.5 mL/min;

h) 洗脱时间:60min

6.4.4.5 SDFS保留时间的确定:取定性标准溶液上机测定,至少平行测定2次。根据蔗果三糖和D-麦芽糖保留时间和基线分离效果,确定碳水化合物聚合度≥3与聚合度<3的分界值、待测组分保留时间区间。色谱图可参考附录B

6.4.4.6 D-葡萄糖响应因子(Rf )的确定:D-葡萄糖/二甘醇标准系列工作液上机测定。以标准系列工作液中D-葡萄糖质量与二甘醇质量比值为横坐标,以D-葡萄糖峰面积与内标二甘醇峰面积比值为纵坐标.绘制过(0,0)点标准曲线.曲线斜率即为响应因子(Rf)

6.4.4.7 SDFS测定:取脱盐后试样液,上机测定,根据聚合度≥3聚合物峰面积(PASDFS)和二甘醇峰面积(PArs)计算SDFS含量。

6.5不溶性膳食纤维(IDF)的测定

6.5.1 6.2称样,6.3酶解。

6.5.2 抽滤:取已处理的坩埚,3 mL水润湿硅藻土并展平,抽去水分使坩埚中的硅藻土平铺于滤板上。将试样酶解液全部转移至坩埚中抽滤,残渣用10 mL 70℃热水洗涤2,用于IDF的测定。

6.5.3 残渣测定:6.4.3操作。

6.6 可溶性膳食纤维(SDF)的测定

6.6.1 6.2称样,按6.3酶解。

6.6.2 6.5.2抽滤。

6.6.3 收集滤液:收集滤液至另一已预先称量的600 mL高脚烧杯中,称量“烧杯十滤液”的总质量,扣除烧杯质量,估算滤液体积。

6.6.4 沉淀:按乙醇与滤液体积4 : 1的比例加入预热至60℃士1℃的95%乙醇,盖上铝箔,室温下沉淀1h以上。

6.6.5 再抽滤:6.4.2操作。滤液用于SDFS的测定,残渣用于SDFP的测定。

6.6.6 测定:残渣按6.4.3 测定SDFP;滤液按6.4.4测定SDFSSDFPSDFS之和为可溶性膳食纤维。

:未添加膳食纤维组分的试样,可溶性膳食纤维中可不包含SDFS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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