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8.1产品污染风险控制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
8.1的规定。 8.2生物污染的控制 8.2.1清洁和消毒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8.2.1的相关规定。 8.2.2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 可建立啤酒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包括生产环境的微生物监控和过程中的微生物监控,参见附录B。 8.3化学污染的控制 应符合GB 14881-2013 中8.3的规定。 8.4物理污染的控制 应符合GB 14881-2013 中8.4的规定。 8.5包装 8.5.1应符合 GB 14881-2013中8.5的规定。 8.5.2回收瓶应经过洗瓶并逐一 检查(验瓶)合格后方可进行灌装。 8.5.3应建立有效的灌装清洗及消毒方法和制度,确保灌装场所、设备、管路清洁卫生。 8.6 杀菌 8.6.1应建立杀菌或除菌工艺标准及杀菌或除菌设备的定期清洗管理制度,做好相关工艺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可进行有效追溯。 8.6.2鲜啤酒、生啤酒可使用低温膜过滤等物理方法除菌;熟啤酒可采用巴氏杀菌法或瞬时高温灭菌;应对啤酒杀菌(除菌)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和验证。 8.6.3杀菌后的成品啤酒应达到必需的生物稳定性。 9检验 应符合GB 14881-2013 中第9章的规定。 10产品的贮存和运输 10.1成品的贮存和运输 应符合GB 14881-2013 中第10章的规定。 10.2半成品的贮存和运输 10.2.1应在能够保温、工作压力0.08MPa~0.10MPa、可进行原位清洗(CIP)的密闭槽罐车中运输,槽罐的所有出入口应上锁并设有相应的防护设施,由专人保管锁匙。 10.2.2应制定有关槽罐车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槽罐内啤酒进行采样检验,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应定期对槽罐进行清洗灭菌,并验证清洗效果,做好有关检查检验记录。 10.2.3每辆槽罐车应随车携带食品安全跟踪记录设备,记录槽罐出入口上锁、清洗、卫生检查等信息。 10.2.4啤酒半成品在槽罐内贮存时间最长不应超过3d,温度不应超过10℃。 11 产品召回管理 应符合GB 14881-2013 中第11章的相关规定。 12培训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第12
章的相关规定。 13 管理制度和人员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第13
章的相关规定。 14 记录和文件管理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第14
章的相关规定。 附录A 企业自产自用二氧化碳检验项目和要求 啤酒企业在发酵过程中回收利用的二氧化碳,,其检验项目和要求见表A.1。 表A.1企业自产自用二氧化碳检验项目和要求
附录B 啤酒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 B.1啤酒加 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见表B.1。 表B.1啤酒加工过程 的微生物监控要求
B.2微生物监控指标不符合情况的处理要求:各监控点的监控结果应当符合监控指标的限值并保持稳定,当出现轻微不符合时,可通过增加取样频次等措施加强监控;当出现严重不符合时,应当立即纠正,同时查找问题原因,以确定是否需要对微生物监控程序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