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食用酒精中醛的测定 A.1 碘量法 A.1.1 原理 亚硫酸氢钠与醛发生加成反应生成a-羟基磺酸钠,反应式为: 用碘氧化过量的亚硫酸氢钠,反应式为: NaHSO2+I2+ H2O→NaHSO4+
2HI 加过量的NaHCOs,使加成物分解,醛重新游离出来,反应式为: 用碘标准溶液滴定分解释放出来的亚硫酸氢钠。 A.1.2试剂和溶液 A.1.2.1亚硫酸氢钠溶液(12 g/L)。 A.1.2.2盐酸溶液[c(HCl)=0.1 mol/L]:按GB/T
601配制。 A.1.2.3碘标准溶液[c(1/2 I2) =0.1 mol/L]:按GB/T
601配制与标定。 A.1.2.4碘标准滴定溶液[c(1/2 I2) =0.01 mol/L]:使用时将0.1 mol/L碘标准溶液准确稀释10倍。 A.1.2.5淀粉指示液(10 g/L) :按GB/T 603配制。 A.1.2.6 酸氢钠溶液[c(NaHCO3)=1 mol/L]。 A.1.3分析步骤 吸取试样15.0 mL于250 mL碘量瓶中,加15 mL水、15 mL亚硫酸氢钠溶液、7 mL盐酸溶液,摇匀,于暗处放置1 h,取出,用50 mL水冲洗瓶塞,以碘标准溶液滴定,接近终点时,加淀粉指示液0.5mL,改用碘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淡蓝紫色出现(不计数)。加20mL碳酸氢钠溶液,微开瓶塞,摇荡0.5min(呈无色),用碘标准滴定溶液继续滴定至蓝紫色为其终点。同时做空白试验。 A.1.4结果计算 试样中的醛含量按式(A.1)计算: X=(V1- V2) ×c×0.022 /15×106……………………………………(A.1) 式中: X ——试样中的醛含量(以乙醛计),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V1 ——试样消耗碘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2 ——空白消耗碘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C ——碘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0.022 ——与1.00mL碘标准使用溶液[c(1/2 I2)=1.000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乙醛的质量。 结果保留至整数。 A.1.5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值之差,若醛含量>5 mg/L,不得超过平均值的5%;若醛含量≤5 mg/L,不得超过平均值的13%。 A.2比色法 A.2.1原理 醛和亚硫酸品红作用时,发生加成反应,经分子重排后,失去亚硫酸,生成具有醌形结构的紫红色物质,其颜色的深浅与醛含量成正比。 A.2.2试剂和溶液 A.2.2.1亚 硫酸氢钠溶液(53%):称取53.0 g亚硫酸氢钠(NaHSO3),溶于100
mL水中。 A.2.2.2硫酸:密度为1.84 g/cm3。 A.2.2.3碱性品红-亚硫酸显色剂:称取0.075 g碱性品红溶于少量80℃水中,冷却,加水稀释至约75mL,移入1L棕色细口瓶内,加50mL新配制的亚硫酸氢钠溶液,加500mL水和7.5mL硫酸,摇匀,放置10 h~12 h至溶液褪色并具有强烈的二氧化硫气味,置于冰箱中保存。 A.2.2.4醛标准溶液(1 g/L):准确称取乙醛氨0.1386 g(按乙醛:乙醛氨=1 : 1.386)迅速溶于10℃左右的基准乙醇(无醛酒精)中,并定容至100 mL。移人棕色试剂瓶内,贮存于冰箱中。 A.2.2.5醛标准使用溶液:吸取乙醛标准溶液0.30 mL、0.50 mL、0.80 mL、1.00 mL、1.50 mL、2.00 mL、2.50 mL和3.00 mL,分别置于已有部分基准乙醇(无醛酒精)的100 mL容量瓶中,并用基准乙醇稀释至刻度。即醛含量分别为3 mg/L、5 mg/L、8 mg/L、10 mg/L、15 mg/L、20 mg/L、25 mg/L 和30 mg/L。 A.2.3分析步骤 吸取与试样含量相近的限量指标的醛标准使用溶液及试样各2mL,分别注人25mL比色管中,各加5 mL水、2 mL显色剂,加塞摇匀,放置20 min(室温低于20 ℃时,需放入20 ℃水浴中显色),取出比色。用2cm比色皿,在波长555nm处,以水调零,测定其吸光度。 A.2.4结果计算 试样中的醛含量按式(A.2)计算: X=Ax/A×c.......…………………………………………………(A.2) 式中: X ——试样中的醛含量(以乙醛计),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Ax——试样的吸光度; A ——醛标准使用溶液的吸光度; c——标准使用溶液的醛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结果保留至整数。 A.2.5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值之差,若醛含量>5 mg/L,不得超过平均值的5%;若醛含量≤5 mg/L,不得超过10%。 后注:本标准GB 31640-2016《食用酒精》的《前言》部分已表明“代替GB 10343-2008《食用酒精》中的部分指标,GB 10343-2008《食用酒精》中涉及到本标准的指标以本标准为准” ,即表示这是没有完全替代GB 10343-2008《食用酒精》版本,本版未提及的依然是要参照使用的。不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7日发布2023年1号公告《关于批准发布关于批准发布<公路路面等级与面层类型代码>等37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第136项“GB/T 10343-2023《食用酒精质量要求》”现已替代这2008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