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4年第21号) 第6项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9678.2-2003《巧克力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9678.2-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 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巧克力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微生物限量; ——修改了标签标识的规定。 ——本标准取消铜指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 2术语和定义 2.1巧克力 以可可制品(可可脂、可可块或可可液块/巧克力浆、可可油饼、可可粉)和(或)白砂糖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经特定工艺制成的在常温下保持固体或半固体状态的食品。 2.2巧克力制品 巧克力与其他食品按一定比例,经特定工艺制成的在常温下保持固体或半固体状态的食品。 2.3代可可脂巧克力 以白砂糖.代可可脂等为主要原料(按原始配料计算,代可可脂添加量超过5%),添加或不添加可可制品(可可脂、可可块或可可液块/巧克力浆、可可油饼、可可粉)、乳制品及食品添加剂,经特定工艺制成的在常温下保持固体或半固体状态,并具有巧克力风味和性状的食品。 2.4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代可可脂巧克力与其他食品按-一 定比例,经特定工艺制成的在常温下保持固体或半固体状态的食品。 2.5可可脂 可可豆中的脂肪。 2.6代可可脂 可全部或部分替代可可脂,来源于非可可的植物油脂。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3.3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3.4微生物限量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 3.5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3.5.1食 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3.5.2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 的规定。 4其他 4.1 代可可脂添加量超过5%(按原始配料计算)的产品应命名为代可可脂巧克力。 4.2 巧克力成分含量不足25%的制品不应命名为巧克力制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