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6年 第17号) 第4项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14884一2003《蜜饯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14884一200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原料要求;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微生物指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蜜饯产品。 2术语和定义 2.1 蜜饯 以果蔬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其他辅料,经糖或蜂蜜或食盐腌制(或不腌制)等工艺制成的制品,包括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和果丹类等。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3.3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3.3.1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3.2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的规定。 3.4 微生物限量 3.4.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中即食果蔬制品类的规定。 3.4.2 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微生物限量
3.5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3.6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