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等 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5号) 第11项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4789.1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和SN/T 2552.3-2010《乳及乳制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方法 第3部分:酵母、霉菌菌落计数》。 本标准与GB 4789.15- 2010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设备和材料; ——修改了培养基和试剂; ——修改了检验程序和操作步骤; ——修改了结果与报告; ——修改了附录A; ——附录B修改为第二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霉菌和酵母(moulds and yeasts)的计数方法。 本标准第一法适用于各类食品中霉菌和酵母的计数,第二法适用于番茄酱罐头、番茄汁中霉菌的计数。 2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 2.1培养箱:28℃士1℃。 2.2拍击式均质器及均质袋。 2.3电子天平:感量0.1 g。 2.4无菌锥形瓶:容量500mL。 2.5无菌吸管:1 mL(具0.01 ml刻度)、10 mL(具0.1 ml刻度)。 2.6 无菌试管: 18 mmX 180 mm。 2.7 旋涡混合器。 2.8 无菌平皿:直径90 mm。 2.9恒温水浴箱:46℃士1 ℃。 2.10 显微镜:10倍~100倍。 2.11微量移液器及枪头:1.0 ml. 2.12折光仪。 2.13郝氏计测玻片:具有标准计测室的特制玻片。 2.14 盖玻片。 2.15测微器:具标准刻度的玻片。 3培养基和试剂 3.1生理盐水:见 A.1。 3.2马铃薯葡萄糖琼脂:见A.2。 3.3孟加拉红琼脂:见A.3。 3.4磷酸盐缓 冲液:见A.4。 第一法霉菌和酵母平板计数法 4检验程序 霉菌和酵母平板计数法的检验程序见图1。 图1霉菌和酵母平板计数法的检验程序 5操作步骤 5.1样品的稀释 5.1.1固体和半固体样品:称取25g样品,加入225mL.无菌稀释液(蒸馏水或生理盐水或磷酸盐缓冲液),充分振摇,或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1 min~2 min,制成1 : 10的样品匀液。 5.1.2液体样品:以无菌吸管吸取25ml样品至盛有225ml无菌稀释液(蒸馏水或生理盐水或磷酸盐缓冲液)的适宜容器内(可在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无菌玻璃珠)或无菌均质袋中,充分振摇或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1 min~2 min,制成1 : 10的样品匀液。 5.1.3 取1 mL.1 : 10样品匀液注人含有9 ml无菌稀释液的试管中,另换一支1 ml无菌吸管反复吹吸,或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此液为1 : 100的样品匀液。 5.1.4 按5.1.3操作,制备10倍递增系列稀释样品匀液。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1支1 mL无菌吸管。 5.1.5根据对 样品污染状况的估计,选择2个~3个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液体样品可包括原液),在进行10倍递增稀释的同时,每个稀释度分别吸取1 mL样品匀液于2个无菌平皿内。同时分别取1 mL无菌稀释液加入2个无菌平皿作空白对照。 5.1.6 及时将20 mL~25 mL冷却至46 ℃的马铃薯葡萄糖琼脂或孟加拉红琼脂(可放置于46 ℃士1℃恒温水浴箱中保温)倾注平皿,并转动平皿使其混合均匀。置水平台面待培养基完全凝固。 5.2培养 琼脂凝固后,正置平板,置28 ℃士1 ℃培养箱中培养,观察并记录培养至第5 d的结果。 5.3菌落计数 用肉眼观察,必要时可用放大镜或低倍镜,记录稀释倍数和相应的霉菌和酵母菌落数。以菌落形成单位(Colony- forming units,CFU)表示。 选取菌落数在10 CFU~150 CFU的平板,根据菌落形态分别计数霉菌和酵母。霉菌蔓延生长覆盖整个平板的可记录为菌落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