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GB 4789.28-2024) ... ...

2024-4-3 13:20| 发布者: 医智宝| 查看: 774| 评论: 0

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用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适用于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用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控制。


3培养基及试剂质量保证

3.1 证明文件

3.1.1生产企业提供的文件

生产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可提供电子文本):

——培养基或试剂的各种成分、添加成分名称及产品编号;

——批号;

——pH(适用于培养基);

——贮存信息和有效期; .

——标准要求及质控报告;

——必要的安全和()危害数据。

3.1.2产品的交货验收

对每批产品,应记录接收日期,并检查:

——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包装的完整性;

——产品的有效期;

——其他必要 的文件材料。

 

3.2贮存

3.2.1 一般要求

应严格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贮存条件、有效期和使用方法进行培养基和试剂的保存和使用。

3.2.2 商品化脱水合成培养基及其添加成分

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容器密闭性检查;

——内容物的感官检查。

开封后的脱水合成培养基,其质量取决于贮存条件。通过观察粉末或颗粒的流动性、均匀性、结块情况和色泽变化等,判断脱水培养基的质量变化。若发现培养基受潮或物理性状发生明显改变,则不应再使用。

3.2.3商品化即用型培养基和试剂

应严格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贮存条件、有效期和使用方法进行保存和使用。

3.2.4实验室自制培养基

在保证其成分不会改变条件下保存,即避光、干燥保存,必要时在2 C~8 C冰箱中保存,通常建议平板保存期不超过4,瓶装及试管装培养基保存期不超过6个月。

如需在培养基中添加不稳定的添加剂,应即配即用;含有活性化学物质或不稳定性成分的固体培养基也应即配即用,不可二次熔化。

培养基的贮存应建立经验证的有效期。观察培养基是否有颜色变化、蒸发(脱水)或微生物生长的情况,当培养基发生这类变化时,应禁止使用。

培养基使用或再次加热前,应先取出平衡至室温。

 

3.3培养基的实验室制备

3.3.1一般要求

正确制备培养基是微生物检验的最基础步骤之--,使用脱水培养基和其他成分,尤其是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如胆盐或其他选择剂)的成分时,应遵守良好实验室规范和生产厂商提供的使用说明。培养基的不正确制备会导致培养基出现质量问题(见附录B)

使用商品化脱水合成培养基制备培养基时,应严格按照厂商提供的使用说明配制,如质量(体积)pH、制备日期、灭菌条件和操作步骤等。

实验室使用各种基础成分制备培养基时,应按照配方准确配制,并记录相关信息,如培养基名称和类型及试剂级别、每个成分物质含量、制造商批号、pH、培养基体积(分装体积)、无菌措施(包括实施的方式、温度及时间)、配制日期、人员等,以便溯源。

3.3.2

试验用水的电导率在25 C时不应超过25 μS/cm(相当于电阻率≥0.04 MΩ/cm),除非另有规定要求。

试验用水的微生物污染不应超过103CFU/mL。应按GB4789.2定期检验微生物污染水平。

3.3.3称重和溶解

准确称量所需量的脱水合成培养基(必要时佩戴口罩或在通风柜或抽气罩下操作,以防吸人培养基粉末等有害物质),先加入适量的水,充分混合(注意避免培养基结块),然后加水至所需的量后适当加热,并重复或连续搅拌使其快速分散,含琼脂的培养基在加热溶解前应浸泡3min~5min

3.3.4 pH的测定和调节

除特殊说明外,灭菌后pH应在标准pH0.2范围内。一般使用浓度约为1 mol/L的氢氧化钠溶液或盐酸溶液调节培养基的pH

3.3.5分装

将配好的培养基分装至适当容器中,培养基体积不应超过容器容积的2/3

3.3.6 灭菌/除菌

3.3.6.1 般要求

培养基应采用湿热灭菌法(3.3.6.2)或过滤除菌法(3.3.6.3)

某些培养基如不适用湿热灭菌或过滤除菌的方式,则可使用煮沸杀菌方式处理。

3.3.6.2湿热灭菌

具体培养基应按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标准中的规定或者商品使用说明进行灭菌。

如培养基体积超过1000mL,应使用生物指示剂或相应设备进行灭菌效果验证。所有的操作应按照标准或使用说明的规定进行。

加热后采用适当的方式冷却,以防加热过度。这对于大容量和敏感培养基十分重要,例如含有煌绿的培养基。

3.3.6.3过滤除菌

过滤除菌可使用孔径为0.22μm的无菌设备和滤膜过滤去除微生物。

 

3.4 培养基的使用

3.4.1琼脂培养基的熔化

将培养基放入沸水浴中或采用有相同效果的方法(如高压锅中的层流蒸汽)使之熔化。经过高压的培养基应尽量减少重新加热时间。熔化后的培养基放入47~50℃的恒温装置中冷却保温(可根据实际培养基凝固温度适当提高恒温装置温度),直至使用,培养基达到47~50℃的时间与培养基的品种、体积和数量有关。熔化后的培养基应尽快使用,放置时间不应超过4h。未用完的培养基不能重新凝固留待下次使用。

3.4.2培养基的脱氧

将培养基在使用前放到沸水浴或蒸汽浴中加热15min;加热时松开容器的盖子,加热后盖紧,并迅速冷却至使用温度(如液体硫乙醇酸盐培养基)

3.4.3添加成分的加入

待培养基冷却至47~50℃时,加入平衡至室温的热不稳定添加成分,避免造成琼脂凝结或形成片状物。将加人添加成分的培养基缓慢充分混匀,尽快分装至待用的容器中。

3.4.4平板的制备和贮存

倾注熔化的培养基至平皿中(直径90 mm的平皿,通常要加入15 mL ~20 mL琼脂培养基),使之在平皿中的厚度至少为3 mm。将平皿盖好皿盖后放在水平平面,使琼脂冷却凝固。如果平板需贮存,或者培养时间超过48 h或培养温度高于40,则需要倾注更多的培养基。凝固后的培养基应立即使用或存放于暗处和()2~8℃冰箱的密封袋中,以防止培养基成分的改变。在平板底部或侧边做好标记,标记的内容包括名称、制备日期和()有效期。也可使用适宜的培养基编码系统进行标记。

对于采用表面接种形式培养的固体培养基,应在生物安全柜或洁净工作台先对琼脂表面进行干燥。注意不要过度干燥。商品化的平板琼脂培养基应按照厂商提供的说明使用。

 

3.5培养基的弃置

所有污染和未使用的培养基弃置应采用安全的方式,并且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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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

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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