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定义指南 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的定义应尽量做到: ——阐述概念的基本含义; ——准确而不含糊; ——简练; ——能单独成立; ——表述中不应加入理论说明、功能说明、范围信息或程序信息; ——避免相互依存: ——相关定义使用相同的术语和一致的逻辑结构。 8卫生 健康信息数据元的分类 对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进行分类有几个目的:分类可帮助用户从众多的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中找出某个单一的数据元;方便对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进行管理和分析;通过继承使原本借助其他属性(如名称和定义)不能完整表述的语义内容得以表达。 数据元的分类模式一般包括:关键字、主题词表、分类法和本体论,其主要作用在于: ——派生和形成抽象数据元和应用数据元; ——确保适当属性和属性值的继承; ——从参照词汇表中派生名称; . ——消除歧义; ——辨识上位类、同位类和下位类的数据元概念; . ——辨识数据元概念和数据元之间的关系; ——辅助模块化设计的名称和定义的开发。 8.1 关键字 关键字作为基本属性,可应用于对象类、特性、表示、数据元和数据元概念。关键字的描述如下: 名称:关键字 定义:用于数据元检索的一个或多个有意义的字词。 约束:条件选 数据类型:字符串 8.2主题词表术语 主题词表术语能够与数据元和数据元概念关联起来。本标准并没有规定主题词表结构。 8.3 分类法和本体论分类单元 分类法是基于概化或特化以及集、子集和集隶属关系这样的数学概念的概念或分类单元的层次结构。本体论是关于分类单元的网状结构,目的在于为自然界某些部分提供模型,由关于对象的类别、对象特性以及自然界中该部分对象间可能联系的理论组成。一个本体论可以包括对分类单元的解释以及对符合语法规则的使用做出限定的正式通则。分类法和本体论中的分类单元可能与下列已分类的数据注册成分相关联:对象类、特性、表示类和数据元概念。本部分并不阐明分类法或本体论的结构。 9卫生 健康信息数据元内容标准编写格式规范 在医疗卫生各专业领域数据的应用、管理和交换中,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字典(或数据元目录)的编写是很重要的手段和途径之一。 9.1数据元内容标准的格式规范 卫生健康信息各专业领域的数据元标准要求至少由以下部分构成:
数据元的类目分组可以按照数据元的信息模型表达,也可以按照数据元所属数据集表达。 为了便于数据元的检索,数据元标准宜建立数据元索引,--般分别以数据元类目分组和数据元中文名称汉语拼音字母顺序建立两个索引。在索引中只需列出数据元的中文名称,两种索引的差异在于数据元在索引中的排列顺序不同。 9.2数 据元目录的格式规范 数据元目录是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标准的核心内容,- -般可以有摘要式和字典式两种表达格式。摘要式目录要求列出数据元的所有描述属性,包括必选、可选以及附加属性。字典式目录只需列出几个最为关心的属性,没有固定要求,如只列出必选属性。 摘要式和字典式目录示例分别见图6和图7。
图6数据元摘要式目录示例
图7数据元字 典式目录示例 参考文献 [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I 15237. 1-2000术语工作词汇第1部分:理论与应用[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I 18391. 1-2009信息技术元数据注册系统(MDR)第1部分:框架[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