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最新)

2024-4-10 20:58| 发布者: 国医正宗| 查看: 585| 评论: 0

摘要: 本文件规定了限制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的要求、检测和判定规则,适用于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不适用于赠品或非卖品。附录A(规范性)商品必要空间系数:表A.1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表A.2化妆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 ...


 

A.2化妆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

商品单元

商品类别

k

一般液态单元

 

护发清洁类

9.0

护肤水类a

9.0

染烫发类

9.0

啫喱类

9.0

膏霜乳液单元

护肤清洁类a

9.0

护发类

9.0

染烫发类

9.0

粉单元

散粉类

15.0

块状粉类

15.0

染发类

8.0

浴盐类

5.0

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

气雾剂类b

5.0

有机溶剂类

15.0

蜡基单元

蜡基类

20.0

牙膏单元

牙膏类

5.0

其他单元

12.0

眼线液、唇部用产品k值取20.0

至少含粉饼.腮红、眼影,且含10个以上产品(不同色号按多个产品计)的化妆盒k值取60.0

净含量为0.2 g/ml.以下的单一产品k值取80

a含有氮气等保护性气体的产品k值取11.0;含有配套电动工具使用的产品k值为同类产品的1.5倍。

b含有配套工具使用的产品k值为同类产品的2.5倍。

1234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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