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资料性) 血液运输箱保温性能确认方法 A.1 材料 经计量合格的温度记录仪;盛装适量液体的密闭袋若干袋;运输箱配套蓄冷剂。 A.2 测定方法 A.2.1根据运输 箱的适用范围、实际运输路线不同季节的温度特性(见本标准A.2. 5条和A.2.6条),进行运输箱保温性能的确认。 A.2.2蓄电池控温运输箱和蓄冷剂控温运输箱测定前按厂商说明书要求进行预处理或蓄冷剂配置。 A.2.3运输箱内应放置模拟物品(密闭袋),其规格和装量应与拟运输的血液-致。 A.2.4运输箱内放置包括但不限于5个温度记录仪,分别位于模拟血液的上、下、相邻两侧、几何中心等位置(除几何中心外,温度记录仪应放置于各面中心位置)。确认数据采集的间隔时间不应大于5min. A.2.5将运输箱放 置在大于或等于43°C的外环境或根据当地极端气温出现的概率设定确认温度,记录箱内任意一点的温度高于血液运输温度要求上限的时间。 A.2.6将运输箱放置在小于或等于-10°C的外环境或根据当地极端气温出现的概率设定确认温度,记录箱内任意一点的温度低于血液运输温度要求下限的时间。 A.2.7运输箱保温性能确认的时长应大于该运输箱实际应用的最长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