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人员构成要求 一、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职称结构 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中初级职称的比例为1:4,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构成 各类队伍人员组成如下: (一)紧急医学救援类队伍人员组成。 工作领域:由内科、外科(特别是骨科、神经外科等)、妇产科、儿科、急诊、重症监护、麻醉、影像、检验、心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的医护技人员以及医疗应急管理、宣传、后勤和通信保障等方面的人员组成,医护比为1:1。根据突发事件的初步判断、事件规模以及复杂性,选定相应专业和数量的人员组建现场应急队伍。 (二)重大疫情医疗应急类队伍人员组成。 工作领域:由呼吸、重症监护、影像、检验、院感防控、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感染病学或传染病学、营养、康复、医疗应急管理、心理、宣传、后勤和通信保障等专业人员组成,医护比为1:1。根据突发事件的初步判断、事件规模以及复杂性,选定相应专业和数量的人员组建现场应急队伍。 (三)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类队伍人员组成。 工作领域:由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毒物检测鉴定、临床医学、卫生应急管理、流行病学、健康教育、后勤和通信保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根据突发事件的初步判断、事件规模以及复杂性,选定相应专业和数量的人员组建现场应急队伍。 (四)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类队伍人员组成。 工作领域:由放射医学、辐射防护、辐射检测、临床医学、卫生应急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健康教育、心理、宣传、后勤和通信保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根据突发事件的初步判断、事件规模以及复杂性,选定相应专业和数量的人员组建现场应急队伍。 (五)中医应急医疗队伍人员组成。 工作领域:重大疫情领域由中医疫病(传染病)、中医呼吸、中医急诊、重症、院感防控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方面的医护人员和后勤、通信保障人员等组成;紧急医学领域由中医骨伤、中医外科(普外科、胸外科、神经外科等)、皮肤、五官、急诊、重症、麻醉等专业医护人员和后勤和通信保障人员组成,医护比为1:1。根据突发事件的初步判断、事件规模及复杂性,选定相应专业和数量的人员组成现场应急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