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用生物制品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技术审评一般原则

2018-8-30 12:13| 发布者: 葆伢美| 查看: 142| 评论: 0

摘要: 疫苗的安全性评价贯穿非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和上市后评价。它包括对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过程的控制、理化性质和生物学性质的检定、动物安全性评价、临床安全性评价以及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等一系列过程。本文适用于疫 ...


四、研究内容

本文重点阐述与疫苗特点有关的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内容,其中试验动物和受试物的质量控制,接种途径、动物数量和性别的确定等内容与化学药品基本相同,可参考相关化学药品临床前安全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长期毒性试验

长期毒性试验设计的原则是尽量模拟人体的临床接种效果,该试验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免疫原性试验同时进行。

1、动物选择

至少选择一种相关动物进行长期毒性试验。

2、接种剂量

接种剂量原则上应使疫苗在动物体内达到最佳的免疫应答。可以通过免疫原性试验筛选出诱导动物产生最佳免疫应答的剂量,并以此剂量来进行长期毒性试验;也可以直接采用临床试验中拟用的高剂量(按人份计)进行长期毒性试验。一些小型动物由于给药体积的限制,接种剂量难以达到临床剂量,此时建议使用同途径多点给药的方式进行试验。某些情况下,疫苗中佐剂的存在会导致动物产生严重的炎症反应,此时可适当降低接种剂量。改变处方可能改变接种机体对抗原的应答,在研究时不宜为提高抗原浓度等目的改变疫苗的处方。另外,由于免疫应答和体表面积之间关系并不明确,所以不推荐使用体表面积折算疫苗的接种剂量。

3、接种次数

建议至少比临床拟定的接种次数多一次。

4、接种频率

疫苗的动物长期毒性试验不需要每日给药。暴露间隔一般应根据动物的免疫应答而确定。由于动物一般在一次接种2-3周后抗体形成达到稳定期,因此长期毒性试验一般采取2~3周的暴露间隔。

5、观测指标

疫苗长期毒性试验的观测指标通常包括:动物外观体征、行为活动、体温、局部刺激性、腺体分泌、粪便性状、摄食量、体重、血液学和血液生化学指标(如白细胞分类及绝对和相对计数、白蛋白/球蛋白比例、血清酶等)、大体解剖和组织病理学检查等。与免疫细胞、组织和器官有关的指标是观测的重点。组织病理学检查至少应包括:注射局部和注射局部附近的引流淋巴结、胸腺、脾脏、骨髓、派氏集合淋巴结或支气管伴随的淋巴结;脑、肝脏、肾脏、生殖系统等重要器官;以及可能受到特殊接种途径影响的器官对疫苗产生免疫应答是选择试验动物的最低要求,因此疫苗长期试验应同时考察免疫原性,以助于判断试验动物的选择。如果以上指标提示疫苗可能存在某些安全性方面的问题,或疫苗在理论上存在某种安全性方面的担心(如引起超敏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病,或特殊污染物、杂质具有潜在毒性等),则应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考察特定的观测指标,进行进一步的毒理学研究。

6、观测时间

长期毒性试验应在接种过程中和恢复期对毒理学指标进行观测。一般在首次接种和末次接种后1~3天,以及末次接种2-3周后进行血液学和血液生化学指标的观测;在末次接种及末次接种2-3周后进行大体解剖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急性毒性试验

由于疫苗的接种剂量和接种频率通常较低,对机体产生直接损伤的可能性并不大,通常情况下,采用一种动物(不一定是相关动物)进行的急性毒性试验就能够反映出疫苗对机体的直接损伤,为临床使用提供安全范围参考。急性毒性试验的具体内容可参考相应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三)局部刺激性试验

应重点观察疫苗的局部刺激性,疫苗的局部刺激性试验应根据临床拟用给药途径进行。本试验可单独进行,也可结合长期试验进行。具体试验内容可参见相关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四)过敏试验

由于疫苗在临床上很可能引起超敏反应,因此应在临床前完成常规豚鼠主动过敏试验。豚鼠主动过敏试验内容可参见相关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鼓励在临床前进行其它动物试验,预测疫苗在临床上可能引起的超敏反应。

 

(五)生殖毒性试验

拟用于儿童的疫苗一般不用进行生殖毒性试验。拟用于妊娠妇女的疫苗必须进行生殖毒性试验。除非有证据显示疫苗在临床上不存在生殖毒性方面的担忧,拟用于可能妊娠妇女的疫苗应考虑进行生殖毒性试验。

由于疫苗诱导的免疫应答主要可能影响胚胎或新生儿的发育,因此其生殖毒性试验研究一般仅考察疫苗对动物胚胎和幼仔发育的影响。疫苗的生殖毒性试验应选用敏感动物。由于试验动物的妊娠周期通常较短,为使动物在整个妊娠期间充分暴露,一般需在交配前接种。接种间隔一般应根据动物的免疫应答而确定,必要时应在妊娠期间进行加强免疫,以维持妊娠期间疫苗诱导的最佳免疫应答。试验观测指标至少应包括活胎数、吸收胎数、流产数、胎体重量和形态学检查,以及幼仔断乳前的生存率、体重和体重增长等。必要时,生殖毒性试验还应考察脐带或胚胎血液中的抗体水平,以确定胚胎的抗体暴露水平。

(六)其它特殊考虑

1.免疫原性试验和保护力试验

免疫原性试验考察疫苗在动物体内引起与人体相关的体液免疫或细胞免疫应答。体液免疫试验主要测定动物血清中和抗体效价。必要时,疫苗在临床前还应进行其它与免疫应答有关的研究。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应在动物体内进行疫苗的保护力试验,以反映疫苗的保护作用。

临床前动物免疫原性试验不仅可以为疫苗进入临床试验提供支持,而且可以为安全性评价试验方案的设计(包括试验动物的选择、接种的剂量、途径、频率等)和临床试验方案的制订提供参考和依据。

2. 佐剂

佐剂属非特异性免疫增强剂,当其与抗原一起注射或预先注入机体时,可增强机体对抗原的免疫应答或改变免疫应答的类型。佐剂一般通过增加抗原在体内的潴留时间、增强机体对抗原的处理和提呈能力或刺激淋巴细胞增殖分化发挥作用。佐剂的活性受多种因素影响,同一佐剂与不同抗原联合使用时可能获得完全不同的免疫应答。

对于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缺少毒理学数据的佐剂,为了解其自身的性质,建议进行单独的常规急性毒性试验、一般药理学试验、28天的长期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局部刺激性试验,以及免疫毒理方面的研究,必要时应考察佐剂组织分布方面的特性。对于蛋白类佐剂,研究时应考虑到佐剂的种属特异性。

使用佐剂的疫苗需在长期毒性试验、免疫原性试验和保护力试验中设立模拟疫苗(即没有抗原,但制备工艺一致的制品)对照组。

3.其它

疫苗通常不需要进行一般药理学试验、遗传毒性试验、致癌性试验和常规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但某些特殊疫苗应进行组织分布的研究。疫苗的组织分布研究,除考察主要组织脏器外,还应考察注射局部和注射局部附近的引流淋巴结,以反应疫苗的局部滞留特点。

 

五、结语

疫苗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是以科学为基础的、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渐进的研究过程,试验动物的选择和试验设计的科学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的价值。

虽然科学的临床前安全性评价能够为疫苗的临床试验和使用提供大量的信息,但由于动物的感染和免疫应答过程不可能与人体完全相同,因此动物试验在反映临床安全性时必然存在局限性。但从药物评价的角度出发,临床前安全性评价中动物出现的任何毒性反应在临床试验中都必须得到充分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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