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10部分:穴位埋线

2024-9-7 20:10| 发布者: 国正行| 查看: 641| 评论: 0

摘要: GB/T 21709《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10部分规定了穴位埋线的术语和定义、操作步骤与要求、注意事项和禁忌。本部分适用于穴位埋线技术操作。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穴位埋线常用麻醉方法——局部浸润麻醉

 

常用药物:0.25%~0.5%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 50 mg-300 mg

方法:在拟操作的部位皮内注药形成一皮丘。如需扩大范围, 则再从皮丘边缘进针注药形成第二个皮丘, 最终形成一连串皮丘带。故局麻药只有第一针刺入时才有痛感, 此即为“一针技术”。必要时作分层注射, 即由皮丘按解剖层次向四周及深部扩大浸润范围。每次注药前应回抽注射器, 以免注入血管内。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穴位埋线后线头暴露体外的处理

B.1如果采用的是套管针埋线, 可将线头抽出重新操作。

B.2如果采用的是缝合针埋线, 有一端线头暴露, 可用持针器将暴露的线头适度向外牵拉, 用剪刀紧贴皮肤剪断暴露的部分, 再用一手手指按住未暴露一端的线头部位, 另一手提起剪断线头处的皮肤, 可使线头置于皮下。如果两端线头均暴露在外, 可先用持针器将一端暴露的线头适度向外牵拉, 使另一端线头进入皮下后, 再按照上述方法操作, 使两端线头均进入皮下。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穴位埋线的适应症和疗程

应该根据疾病的特点、病人的病情选择适当的针灸方法。埋线疗法多用于治疗慢性疾病。

治疗间隔及疗程根据病情以及所选部位对线的吸收程度而定, 间隔时间可为1个星期至1个月;疗程可为1-5次。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穴位埋线术后反应的处理

D.1在术后1 d-5 d, 由于损伤及线的刺激, 埋线局部出现红、肿、热、痛等无菌性炎症反应, 少数病人反应较重, 伤口处有少量渗出液, 此为正常现象, 一般不需要处理。若渗液较多, 可按疖肿化脓处理, 进行局部的排脓、消毒、换药, 直至愈合。

D.2局部出现血肿一般先予以冷敷止血, 再行热敷消瘀。

D.3少数病人可有全身反应, 表现为埋线后4 h~24 h内体温上升, 一般约在38℃左右, 局部无感染现象, 持续2 d~4 d后体温可恢复正常。如出现高热不退, 应酌情给予消炎、退热药物治疗。

D.4由于埋线疗法间隔较长, 宜对埋线患者进行不定期随访, 了解患者埋线后的反应, 及时给出处理方案。

D.5如病人对线过敏, 治疗后出现局部红肿、瘙痒、发热等反应较为严重, 甚至切口处脂肪液化, 线体溢出, 应适当作抗过敏处理, 必要时切开取线。

 


本规范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1709.102008) 针灸技术操作规范 第10部分:穴位埋线[J].中国针灸,2009,29(05)40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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