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治未病技术操作规范 熏蒸

2024-9-9 19:38| 发布者: 启疾光| 查看: 283| 评论: 0

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熏蒸的术语和定义、操作步骤与要求、注意事项、禁忌症,用于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家庭熏蒸也可参照此操作规范。附录A中医体质:A1体质定义及分类,A2中医体质 9种基本类型与特征,A3不同体质熏蒸适宜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熏蒸的术语和定义、操作步骤与要求、注意事项、禁忌症。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家庭熏蒸也可参照此操作规范。

本标准不适用于儿科熏蒸技术操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并适时采用这些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现行)

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2009) 3号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WS/T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ZYYXHT157 2009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熏蒸 Fumigation & Steaming

是熏法和蒸法的统称,以中医理论为指导,运用中药热力及药理作用于患部,产生一定的刺激,从而起到改善体质、缓解病痛、防治疾病的一种外治方法。

3.2 熏法 Fumigation

将所选中药,或研粗末,置于火盆、火桶或其它容器中:或用纸片,将药末摊于纸上并卷成柱状,利用点燃后而产生的烟雾,对某特定部位进行反复烟熏,以达到防治疾病作用。

3.3 蒸法 Steaming

利用所选取的中药,加清水煎煮后所产生的蒸汽蒸全身或身体某一特定部位以达到防治疾病作用。

 

4操作步骤与要求

4.1 熏法 Fumigation

4.1.1施术前准备

4.1.1.1环境要求

应保持环境安静,清洁安全,室内要有空气流通装置(单纯消毒及香熏养生除外)排出烟雾,保持空气流通;室温24-27℃,湿度60-70%为宜。

4.1.1.2体位

可选择坐位或躺位。根据舒适要求调整坐凳或烟熏凳、烟熏床的高矮。尽量暴路施术部位。

4.1.1.3部位

头面(除眼部外)、躯干及四肢为适宜熏法部位,眼部不适宜熏法施术。根据病症选取适当部位。全身熏法仅限于养生香薰疗法。

4.1.1.4消毒

接触过的物体表面每次使用后用消毒液擦拭。熏燕室治疗结束后空气净化首选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良宜采用机械通风。使用过的医用织物一用一更换,施术者操作前后做手卫生。消毒应符合《GB15982- 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现行)》、《WS/T 368- 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和《WS/T 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

4.1.1.5药物

根据病情辨证处方,所用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

4.1.2施术方法

4.1.2.1 人工熏法

将药物置于火盆或火桶等容器中,或用纸片,将药末摊于纸上并卷成柱状,点燃药物后产生烟雾,对准患部进行烟熏,药物应与人体保持10cm左右的距离或以舒适耐受为度。

4.1.2.2器械熏法

利用点燃置于烟熏箱等器械内的药物而产生的烟雾,对施术部位进行烟熏,药物应与人体保持10cm左右的距离或以舒适耐受为度。

器械主要有烟熏凳、烟熏床、烟熏箱等。施术者可根据不同症状及部位选择器械。如烟熏凳:点燃由艾绒为主要原料制成的艾柱或艾条,受术者坐于上方,直接烟熏臀部会阴区及肛门部,借助药物温热刺激,可起到振奋全身阳气、驱散寒邪、温通经络、行气活血、补中益气等功效。主要适用于阳虚、气虛、痰湿、血療等体质人群的调理。

4.1.2.3 养生香薰熏法

将所选熏香点燃后,置于室内,使有效成份均衡释放到空气中,时间以15-35min为宜。

4.1.2.4烟熏消毒

将需消毒房间的门窗关闭,人员避免进入室内。再将药物点火燃烧或将所选药物加工成熏香片,通过电热散香的方式,用于烟熏室内,时间以30- 40min为宜。

4.1.3温度及时间

温度以舒适为原则。过热或剧痛时,应调整烟熏部位与烟熏物间的距离;有温度调控装置的,应调控在34-41,时间在15-35min

不同部位适宜体表温度:

●头面部(除眼部外)熏法: 34-38;

●躯干及四肢熏法: 37~41℃。

不同部位适宜熏法时间:

●头面部(除眼部外)熏法: 15-25min;

●躯干及四肢熏法: 26-35min.

4.1.4施术后处理

4.1.4.1人员护理

局部熏过的皮肤,可有微红或微烫、痛的情况,属正常。

若非暴露皮肤的熏法,应换去熏过的衣服,温水擦千皮肤,换上清洁衣服;若皮肤因熏法有疼痛感而无破损者,擦洗时应注意不能用力,以防破损皮肤。其他情况按注意事项处理。

4.1.4.2 器槭保养

全部熏法结束后,移掉烟熏药物及工具,熄灭烟火。参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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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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