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9.严格落实中医药人员配置。地方各级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按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等要求,合理配置县级中医医院人员,中医类别医师配备应逐步达到60%以上。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中具有中医药医学背景的人员占比不低于60%,医院主要负责人应熟悉中医药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实施县级中医医院领导班子轮训制度。县级中医医院60%以上的临床科室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中医类别医师资格,临床科室负责人为非中医类别医师的,应具备系统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经历。 10.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在国家和省级层面设立符合基层特点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根据县域需求,支持县级中医医院中医医师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推进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支持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通过对口帮扶形式建设传承工作站。深入落实《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县级中医医院师承教育开展率达到100%,在市级以上师承教育项目中对县级中医医院人员予以倾斜支持。 11.建立人才引进使用激励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要求,健全完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制度,注重向临床一线倾斜。落实卫生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合理增加县级中医医院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强化中医药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考核。在基层人才项目评选及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县级中医医院应占有一定比例。鼓励高年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带徒,并与职称评聘、薪酬分配、评比表彰等挂钩。 (四)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 12.强化医疗质量安全制度落实。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健全全员参与、覆盖临床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建立医疗服务点评制度,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服务质量数据系统评估、反馈和激励机制。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主体责任,围绕医院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执行力度。以中医药临床指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为重点,加强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管理和“三基”培训考核。加强中医病历、处方、医疗技术应用的考核和质控,规范中医药临床诊疗行为并持续改进。到2025年,中医质控网络实现县级中医医院全覆盖。 13.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统筹规划和投入,全面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和卫生健康信息行业标准要求,支持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到2025年,力争70%以上二级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3级,力争65%以上三级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 (五)提升科学管理和治理能力 14.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和加强党对县级中医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全面落实“支部建在科室上”,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控制度,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防范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医保基金规范化使用管理。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穿于医疗服务各环节,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提高人民群众看中医、用中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5.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县级中医医院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应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积极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积极宣传普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促进群众健康生活方式的转变。大力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以充分的人文关怀提升医疗服务的温度。 16.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般中医医疗服务可继续按项目付费。探索实施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遴选中医病种,合理确定分值,实施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对已经实行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县级中医医院要落实医保基金使用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医保管理组织框架,建立健全医保管理制度,强化诊疗行为管理,规范诊疗服务收费,丰富医保内控举措,提升医保基金规范化使用水平。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药监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根据中医药发展需要,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各地要把推动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完善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为县级中医医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政策保障。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对县级中医医院的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政府投入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县级中医医院建设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深化城市医院支援县级中医医院工作,结合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中医医院、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等有关要求,持续推动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 (三)建立评价体系。国家中医药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各地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本文件所指县级中医医院是指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其他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医医院,县域内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院可参照执行。 国家中医药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药监局 2024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