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征求意见 5.5.1定向征求意见 5.5.1.1起草组应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及有关材料,送至同行专家进行定向征求意见。5.5.1.2同行专家应包括临床专家和方法学专家。 5.5.1.3同行专家不应是起草组内的专家。 5.5.1.4同行专家应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评审并提出意见。 5.5.1.5起草组应对评审意见进行归纳汇总和研究处理,形成定向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5.5.2公开征求意见 5.5.2.1起草组应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及有关材料,向标准使用单位、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相关方征求意见,同时通过有关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5.2.2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宜少于30日。 5.5.2.3 起草组应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汇总和研究处理,形成公开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6名称和结构 6.1名称 名称的引导元素应为“中医(学科)病证诊断与疗效评价规范”,主体元素应为“中医疾病名”,学科应在ZY/T 001.1~~001.9的范围内。 示例:中医内科病证诊断与疗效评价规范咳嗽 6.2结构 6.2.1标准的结构 标准的结构应包括以下内容: ——封面; ——目次; ——前言,列出与ZY/T 001.1-001.9相比主要技术要素的变化; ——引言,可选要素; ——范围,明确该文件的标准化对象和使用者;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首条术语应定义该文件的中医疾病名; ——中医疾病名(代码); ——疾病诊断、分期及鉴别诊断; ——证候分类及诊断; ——疗效评价; ——附录A,通过列表详细对比并列出ZY/T
001.1-001.9修订前后技术要素的变化; ——附录B,明确各核心技术要素的来源及依据,可参考附录C编写; ——参考文献。 6.2.2编制说明的结构 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作简况,包括制修订背景、起草单位、起草组成员等; ——制修订原则; ——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过程; ——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关系; ——采用国际国外标准的情况;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附件。
7核心技术要素 7.1一般要求 核心技术要素的条目可根据病种的特点,在专家共识的前提下适当调整。 7.2中医疾病名(代码) 中医疾病名应参考ZY/T 001.1-O01.9确定。在GB/T 15657中列出的中医疾病名,其代码应一并列出。 示例:感冒(A01.01.01) 7.3疾病诊断、分期及鉴别诊断 7.3.1疾病诊断 7.3.1.1诊断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临床表现; b)起病形式; c)病史、病因和诱因; d)疾病演变过程; e)辅助检查; f)辨病要点。 7.3.1.2应明确与西医疾病的关系,可补充西医疾病诊断标准。 7.3.2疾病分期 若有公认的疾病分期,应明确各分期的判别要点。 7.3.3鉴别诊断 应选择易混淆的中医病种,且不少于2个,并明确鉴别要点。 7.4证候分类及诊断 7.4.1证候分类 7.4.1.1可列出多个中医证候,宜参考GB/T 15657和 GB/T 16751.2确定各中医证候名称。 7.4.1.2使用未在GB/T 15657和
GB/T 16751.2中列出的中医证候名称时,应在附录中标明来源。 7.4.2证候诊断 7.4.2.1应明确各证候的典型临床表现,包括但不限于症状、体征和舌脉等。 7.4.2.2应明确各证候的诊断标准,证候诊断标准宜符合下列要求: a)已公开发表; b)可操作性强; c)在临床或科研中实际应用,并有临床或研究数据支撑。 7.4.2.3可列出各证候的主要兼夹证及判别要点。 7.5疗效评价 7.5.1应建立疗效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主要指标及次要指标。 7.5.2指标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终点指标和替代指标; b)症状和体征指标; c)患者报告结局指标: d生存质量或生活能力等量表; e)辅助检查指标; f)远期预后指标; g)基于科学原则开发的中医证候疗效评价工具。 7.5.3应明确各指标的名称、重要性和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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