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老年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浙江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市海淀医院、航天中心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业、赖蓓、陈慧平、谌永毅、陈新宇、王玉梅、宁晓红、秦苑、易忠、张鹏俊。 老年安宁疗护病区设置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安宁疗护病区设置的基本要求、人员配置、床位要求、设备配置和质量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的老年安宁疗护病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5019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33169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 WS/T 510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WS/T 653 医院病房床单元设施 YY/T 0003 手动病床 YY 9706.252 医用电气设备 第2-52部分:医用病床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3.1安宁疗护
hospice care 以终末期患者及患者家属为中心,以多学科协作模式为患者提供躯体、精神心理、社会等方面的整合照护和人文关怀服务,减轻患者的痛苦和不适症状,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以达到逝者安详、生者安宁的目的。 3.2老年安宁疗护病区 geriatric hospice care ward 以老年终末期患者为中心,采用多学科团队协作模式,缓解其身体和精神心理的痛苦,提供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精神心理慰藉、社会支持等服务,使其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为患者家属及照护者提供支持和哀伤辅导,提高老年终末期患者生命质量的医疗单元。 3.3预立医疗照护计划 advance care planning 支持任何年龄或健康阶段的成年人分享其个人价值观和生活目标,明确未来医疗和护理的目标和偏好,与家属和医护人员进行讨论,并适时记录这些偏好的过程。 4 病区配置 4.1 机构要求 4.1.1 遵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并参照《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医发〔2017〕7 号)进行建设。 4.1.2 可开设老年安宁疗护病区,以多学科整合管理的方式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4.2 环境要求 4.2.1 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运的区域。 4.2.2 室内空气应符合 GB/T 18883 的规定。 4.2.3 室内噪音应符合 GB 3096 的规定。 4.2.4 服务对象离开老年安宁疗护病区后,所处环境应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4.2.5 室内环境应符合 GB/T 33169 的规定。 4.2.6 室内灯光照度应符合 GB/T 50034 的规定。 4.2.7 可增加人文环境配置。 4.3 建筑要求 4.3.1 建筑及设施的设计与设置,灭火器设置应符合 GB 50140 消防配备要求,适老化病房建筑设计符合 GB/T 33169 的规定 。 4.3.2 无障碍设计应符合 GB 55019 的设计要求,布局应满足环境卫生学的监测,符合WS/T510规定,做到分区明确、洁污分开、标识清楚的基本要求。 4.3.3 公共区域应设有明显标志,图形符号与标志的使用和设置应符合GB/T
10001.9 的相关要求,标志应清洁,保持清晰和完整。 4.3.4 设施配置应符合安全、舒适、温馨的原则。根据服务对象活动能力与视觉需求安置设施物品,如:适宜的康复器具,多人间宜配备帷幕或隔帘,专门的安宁疗护服务区域,走廊设备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