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化学有害因素的采样方式、时长和时机满足以下要求: ●职业接触限值为PC-TWA的化学有害因素原则上采用长时间采样,流动岗位(工种)优先采用个体采样。采样时长应符合GBZT 160、 GBZ/T 192 (所有部分)和GBZ/T 300(所有部分)的要求,覆盖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全部工作内容,且固定岗位(工种)采样时间不少于劳动者每班接触时间的25%,流动岗位(工种)采样时间不少于劳动者每班接触时间的50%。因空气收集器为液体吸收管和采气袋等无法进行长时间采样的,可采用短时间分段采样方式,采样时段不少于2个,采样间隔不小于1 h; ●职业接触限值为PC-STEL或按PE进行评价的化学有害因素,劳动者接触浓度无明显波动时,可不进行短时间采样:劳动者接触浓度存在明显波动时,应在劳动者接触浓度高的工作地点及时段进行相应的短时间采样。采样时长一般为15 min; ●职业接触限值为PC-TWA的化学有害因素,劳动者接触时间不超过1h时,可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和该化学有害因素的特性,参照其PC-STEL或PE进行检测和评价; ●职业接触限值为 MAC的化学有害因素,应在劳动者接触浓度高的时段或工作地点进行采样。采样时长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接触时间和检测方法确定,但不应超过15 min. d) 采样结束后立即密封样品,不应在采样地点处理样品(如打开滤膜夹或倒出吸收液),防止样品污染; e) 采集的样品应有唯一性标识。 采样时应采集样品空白,样品空白与样品为同一批次的空 气收集器,同一检测项目同一批次样品至少采集2个样品空白。当同一空气收集器同时采集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样品的保存条件和保存时限按要求最严格的危害因素执行。 5.2.6.2.4 除符合本标准 5.2. 6.2.2条外,放射性因素的现场采样与测量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X、y、中子等外照射测量,根据辐射源项不同,分别按照GBZ 114、 GBZ 115、 GBZ 117、GBZ 118、GBZ 119、GBZ 125、GBZ 127、GBZ 139、GBZ 143、GBZ/T 141、GBZT 232、GBZ/T 233 等要求执行,并满足以下要求: ●在机房或屏蔽体(现场无机房或屏蔽体的除外,如行包检测仪、 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和现场探伤等)外侧30 cm,距离地面高度1 m~1.5 m区域进行巡测,记录辐射剂量率较高的位置,对巡测剂量率较高的点位和代表性位置进行定点测量,并注明其空间位置。需特别关注防护墙、防护门、观察窗、操作位、管线口、通风口及穿墙口等位置的测量; ●在防护门外侧 30 cm处,门体为推拉门或单扇平开门时,沿门体上缝、下缝、左缝、右缝和门体中间部位及锁眼部位进行测量。门体为双扇对开平开门时,还应对门体中缝进行测量; ●在铅玻璃观察窗外侧 30 cm处,对窗体上缝、下缝、 左缝、右缝,窗体中部进行测量; ●在机房或屏蔽体顶层和下层进行测量,顶层关注点采用工作人员腹部位置(坐姿时取距上层地板表面0.5m处,站姿时取距上层地板表面1.0m处)作为参考点;下层关注点参考采用工作人员头部位置(坐姿时取距下层地板表面1. 0 m处,站姿时取距下层地板表面1.5m~1.7m处)作为参考点。巡测过程中,记录辐射剂量率较大值和检测位置。除巡测寻找较高的辐射剂量点外,还应在顶层前、后、左、右、中部选点测量; ●对中高能工业加速器(100 MeV~1 TeV)重点部位(靶部件、限束光阑或准直器、束流管、偏转磁铁等)感生放射性进行测量; ●屏蔽体周围50m范围内有高于屏蔽体顶的建筑时,应测量侧散射辐射剂量水平;屏蔽体为单层建筑时,应测量天空散射辐射剂量水平;在屏蔽体外的建筑物楼层和地面附近进行巡测,对辐射剂量率水平异常高的点位进行定点检测; ●定点测量时,每个测量点应连续记录不少于5次测量值,检测结果取平均值。 b) 表面放射性污染的直接与间接测量按照GB/T 14056. 1的要求执行。 c) 氢及其子体浓度采样和测量按照GBZ/T 182和GBZ/T 256要求执行。 d) 总a、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采样按照GB/T 5750. 13、HJ 898、 HJ 899、 EJ/T 900和EJ/T 1075等要求执行。 e) y放射性活度浓度采样按照 GB/T 16145 和WS/T 184 要求执行,并满足以下要求: ●采用空气采样 器在可能产生放射性气溶胶的作业时段进行样品采集。对于室内工作场所,采样器应置于工作人员经常停留或需调查的位置,采样高度距地面1. 5m高度处; ●采用大流量空气采样器采集样品,在现场应将滤膜采集面朝里对折两次,置于密封塑料袋内运输至实验室,使用压样机压制成与标样体积、形态相同的圆柱形样品,密封待测: ●碘盒样晶应在现场置于密封塑料袋运输至实验室,装入样品盒,密封待测。 f) 尿中氚放射性活度浓度采样,可用新的尿液采集杯收集受检者晚上10时至次日早晨6时的尿液100mL以上,收集后加盖拧紧待测; g) 空气中14C放射性活度浓度采样可按照EJ/T 1008标准要求执行。 5.2.6.2.5 现场采样与测量记录的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 a) 用人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地址、检测类别、检测任务编号、空气收集器、采样与测量依据; b) 检测项目、检测岗位、采样与测量对象(或地点、点位)、采样与测量方式; c) 样品编号、采样与测量设备及编号、采样起止时间、采样流量及测量结果; d) 采样与测量时的生产状况、辐射源项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e) 环境气象条件参数(温度、气压)信息: f) 采样与测量人员、复核人员、采样与测量日期。 5.2.6.2.6样品运输、接收、流转和保存等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样品运输过程中保证样品性质稳定,避免污染、损失和丢失,样品空白独立包装,并与采集样品一并放置、运输、储存和测定: b) 样品交接记录包括用人单位名称、 检测类别、检测任务编号、样品编号、检测项目、样品数量、空气收集器、样品保存条件和期限、样品状态、采样日期、交接日期及交接人员等信息; c) 样品出现异常,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并如实记录,必要时重新采样: d) 对于不稳定的样品,采取必要的保存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