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服务人员编码规则和方法
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服务人员(以下简称“长护险协议服务人员”)编码分3个部分共14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长护险协议服务人员标识码,第2部分是行政区划代码,第3部分是长护险协议服务人员顺序码。长护险协议服务人员编码结构见图1。
图1 长护险协议服务人员编码结构 第1部分:长护险协议服务人员标识码,用2位大写英文字母“LN”表示。 第2部分:行政区划代码,采用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用6位行政区划数字代码表示。其中,前2位代码表示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间2位代码表示市级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后2位代码表示县级行政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地区辖特区)。 第3部分:长护险协议服务人员顺序码,为同一县级行政区下长护险协议服务人员赋予的唯一编码,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示例:以就职单位注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长护险协议服务人员“张某”为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