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动物类中药的分类 在古代,动物类中药的分类是根据动物的不同类别或药用部位、动物的习性或药材特征来进行分类的,如《唐本草》把动物药分为人、兽、禽、虫、鱼五部;在《本草纲目》中将动物药由低等动物到高等动物,从无脊椎动物到脊椎动物,由虫到兽到人分为虫、鳞、介、禽、兽、人六部,每部之中又再进一步细分,这种分类方法和排列次序,已具有初步的进化论思想。 现代动物类中药的分类有多种方法。有的根据药用动物在自然界的分类地位,按动物类中药在各门中的分布情况,由低等动物到高等动物进行分类;有的按药用部位进行分类;有的按动物药所含不同的化学成分分类;有的按药理作用进行分类或按不同的功效进行分类等。本教材的动物类中药是按药用动物的自然分类系统进行分类排列的。 按药用部位分类的常用动物类中药,如: 1.动物的干燥全体 如水蛭、全蝎、蜈蚣、斑蝥、土鳖虫、虻虫、九香虫等。 2.除去内脏的动物体 如蚯蚓、蛤蚧、乌梢蛇、蕲蛇、金钱白花蛇等。 3.动物体的某一部分 角类如鹿茸、鹿角、羚羊角、水牛角等,鳞、甲类如穿山甲、龟甲、鳖甲等,骨类如豹骨、狗骨、猴骨等,贝壳类如石决明、牡蛎、珍珠母、海螵蛸、蛤壳、瓦楞子等,脏器类如哈蟆油、鸡内金、紫河车、鹿鞭、海狗肾、水獭肝、刺猬皮等。 4.动物的生理产物 分泌物如麝香、蟾酥、熊胆粉、虫白蜡、蜂蜡等,动物的排泄物如五灵脂、蚕砂、夜明砂等,以及其他生理产物如蝉蜕、蛇蜕、蜂蜜、蜂房等。 5.动物的病理产物 如珍珠、僵蚕、牛黄、马宝、猴枣、狗宝等。 6.动物体某一部分的加工品 如阿胶、鹿角胶、鹿角霜、龟甲胶、血余炭、水牛角浓缩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