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8 《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报资料 1.《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证》复印件; 4.《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Ⅲ类或Ⅳ类)复印件; 5.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制备管理自查情况(包括PET中心设置、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生产、质量情况); 6.医疗机构负责人、PET中心负责人简历;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制备检验相关人员简历; 7.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品种表,登记备案批准文件(复印件); 8.设备安装平面图(包括更衣室、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 9.空气净化系统回风、排风平面图; 10.制备、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