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用药 多重用药常见于老年人群,通常是指患者同时使用5种及以上的药物,更重要的是指患者使用超出临床需要的药物。多重用药又分为适当多重用药和不适当多重用药,两者之间有很大差异。前者是指患者因多病共存、具备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必然性,这样可以改善治疗效果,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后者是指患者的多重用药存在着过度或不适当的处方用药风险,有可能导致在常规药物治疗初期发生不易发现的药源性疾病,造成一些潜在的不良临床后果,包括药物不良反应、药物与药物间的相互作用等。 老年患者多重用药现象普遍,其中不适当用药占据很大比例。据报告,近1/3的老年人住院与药物相关,其中70%为药物不良反应,用药超过5种时,潜在的药物不良作用发生率增至54%。我国50%以上的老年患者使用3种药物,大于25%的老年患者使用4~6种药物。 【危害性】 老年人多重用药可能导致以下不良后果: 1.增加老年人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这也是老年人不良反应发生率较成年人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2.使药物与药物之间的不良相互作用增加。 3.降低患者的用药依从性,增加药品错服、漏服的发生率。 4.增加老年患者发生其他疾病的风险。 5.提高患者的治疗费用,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严重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评估】 1.多重用药评估 临床上对多重用药的评估应包含以下内容:①是否具有明确的用药指征;②是否运用了与治疗手段等效的药物来治疗相同疾病;③所用药物之间是否存在有害的相互作用;④药物剂量是否恰当;⑤是否存在使用其他药物治疗某种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首先应通过检查明确患者使用的所有药物,明确所有药物的适应症和潜在不良反应,去除一切没有明确疗效、目的及适应症的药物,避免使用一种药物来治疗另一种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简化给药方案,尽量从最低剂量开始,定期审查药物使用情况,患者定期就医,尤其是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时,应鼓励患者养成记录用药清单的习惯,并在就医时提供给医生。 2.不适当用药评估 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是造成老年人住院甚至死亡的重要因素。研究发现,老年人不适当用药的比率在许多国家都很高,所以近年来老年患者的不适当用药情形引起各国广泛的探讨。我国医学和药学专家集合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有代表性的潜在不适当用药判断标准和目录,结合近年来我国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数据,研制了我国老年人潜在不适当用药目录,用以规范我国老年人用药不适当行为和降低老年人的用药风险。 潜在不适当用药初级判断标准见表8-2。 表8-2 老年人疾病状态下潜在不适当用药初级判断标准(节选)
续表 续表 [上表节选自:张晓兰,王育琴,闫妍,等.中国老年人疾病状态下潜在不适当用药初级判断标准的研制.药物不良反应杂志,2014,16(2):79-85.] 【老年人用药原则】 1.为老年患者开处方药物前,必须全面获得老年人的病史、用药史和目前所用药物等基本资料及信息。 2.确定诊断和病因后,首先采用非药物疗法。的确需要药物治疗时,要有明确的用药适应证,整体评估药物疗效和潜在风险,保证用药的获益大于风险。 3.患者用药前,首先评估是否存在可能影响治疗效果的病理状态。 4.熟悉所使用药物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及用药禁忌。 5.遵从小剂量原则,药物的种类和数量应尽量少,服药的方法应尽量简单。 6.努力避免药物间的不良相互作用或者新处方药物对目前所患疾病的不利影响。 7.定期或者常规检查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 8.指导老年患者及其照护者,使其掌握药物的正确用法。 9.确保药物保存在合适环境中,并定期检查有效期。 (《中医老年病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