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疹诊疗方案(最新)·麻疹风疹聚集性疫情调查处置指南

2025-1-2 20:56| 发布者: 医智宝| 查看: 39| 评论: 0

摘要: 一、流行病学调查 (一)核实疫情。 1.核实诊断。接报后第一时间通过访谈病人或家属及医务人员,查阅临床资料等方式,收集病人的流行病学、临床和实验室检测等信息,判断是否为麻疹或风疹病例。 2.核实聚集性。聚集 ...

一、流行病学调查

(一)核实疫情

1.核实诊断。接报后第一时间通过访谈病人或家属及医务人员,查阅临床资料等方式,收集病人的流行病学、临床和实验室检测等信息,判断是否为麻疹或风疹病例。

2.核实聚集性。聚集性疫情是指在同一家庭、学校或工厂企业等集体单位或场所,10 天内报告2 例及以上麻疹或风疹确诊病例;在同一街道或乡镇,10 天内报告5 例及以上麻疹或风疹确诊病例。按此定义核实聚集性疫情是否发生。

(二)病例调查。接报后48 小时内尽快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病例的基本情况、免疫史、外出旅居史、接触史、接触人员相关病史、症状、体征、诊疗过程等。列出从潜伏期(发病前21 天)到传染期期间的关键事件时间轴。对病例工作学习环境、居住条件、聚集密度和通风情况等开展调查,研判病例的可能感染来源和传播范围。

(三)病例搜索。对疫情发生地医疗单位,特别是基层医疗单位,通过查阅内科、儿科、皮肤科、传染病科等相关科室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访谈村医或个体医生等方式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必要时通过与基层医生和群众访谈搜索病例等方式开展社区病例主动搜索;对出现病例的托幼机构、学校,详细了解学生或教师缺课缺勤情况及原因;对发生疫情的用工单位,应核查其务工人员进出登记和健康状况记录。搜索时间范围应从首发病例发病日期向前推21 天。当发现新的首发病例时,应相应扩大搜索时间范围,直至首发病例前21 天内无病例。在疫情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未就诊的病例,由县级疾控机构负责组织采集标本。发现聚集性疫情后,应采集疫情早期至少5 例病例的血标本和病原学标本,不足5 例的疫情应全部采集,尽早开展实验室检测。

(四)接种率评估。采取多种方式对疫情发生地进行接种率评估,包括查看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疫苗使用量估算接种率、开展接种率现场调查等。必要时,赴病例现住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以及病例工作、学习场所开展接种率现场调查。可通过入户调查方式或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市场等地随机偶遇的方式,原则上至少调查30 16 岁儿童。针对集体单位,可通过随机抽查或电话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

(五)风险评估。参与现场调查的疾控机构需了解发生麻疹或风疹聚集性疫情的地区人口构成、地理环境特征、社会经济状况、卫生服务提供情况、疫苗接种情况、近年疫情流行水平、人员流动情况、近期开展的大型集会活动等信息。根据疫情流行病学特点、人群易感性评估结果等因素,综合判断该起疫情发生原因和聚集性疫情发展趋势,为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提供依据。

二、疫情处置

家庭、学校或工厂企业等集体单位或场所发生有5 例以下确诊病例报告的聚集性疫情时,市级疾控机构应赴现场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有5 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报告的聚集性疫情,省级疾控机构应赴现场指导调查处置。出现5 例及以上重症病例或有2 例及以上死亡病例报告的聚集性疫情,或疫情出现跨省传播时,中国疾控中心应赴现场指导调查处置。

(一)病例隔离治疗

1.按照病例管理要求,落实住院隔离或居家隔离。

2.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各项措施,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加强医务人员培训,重点培训疾病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等内容,提高医务人员诊治水平;同时要培训消毒、隔离、个人防护措施等内容,提高医务人员防控能力。

(二)重点人群防控

1.密切接触者管理。对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人员登记造册。集体单位的疫情,由集体单位负责人提供单位人员名单,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结合流行病学调查信息甄别密切接触者。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近期暴露史、既往免疫史调查,自末次暴露之日起开展21 天健康监测。

2.应急接种。对未完成含麻疹风疹成分疫苗免疫程序或免疫史不详,且既往未感染麻疹或风疹的密切接触者,以及经评估感染风险高的人员,应尽早开展应急接种。按照与病例接触密切程度确定应急接种人群顺序。应急接种应在疫情发生后3 天内尽早开始,尽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原则上接种率应达到95%以上,开展时间一般不超过7 天。同时,做好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3.特殊群体管理。对孕妇、严重免疫缺陷者等无法接种含麻疹风疹成分疫苗的密切接触者,应于暴露后6 天内尽早遵医嘱使用丙种球蛋白进行预防。感染风疹的孕妇,应及时咨询专科医生,遵医嘱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三)重点场所防控。工厂、企业、机关等集体单位和幼儿园、学校、托育机构等重点场所发生疫情时,相关单位、场所应及时与疾控机构建立点对点沟通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相关单位、场所应安排专人每日汇总晨午检健康监测结果和因病缺勤登记信息,以便及早发现和隔离续发病例。同时,应做好室内场所的定期通风、消毒,在疫情结束前避免组织大型聚集、聚会活动。

三、疫情终止与总结

(一)聚集性疫情结束判定标准。最后1 例病例报告后,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21 天无新发病例,可判定本次聚集性疫情结束。

(二)资料总结与上报。聚集性疫情结束后7 天内,县级疾控机构应完成调查报告,同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内填写聚集性疫情汇总信息表和有关信息。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进一步确定疫情的事件级别,及时进行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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