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分析步骤 5.1
待测液制备 5.1.1 酒精度的测定:取洁净、干燥的100 mL量筒,注入100 mL样品,静置数分钟,待酒中气泡消失后,放入洁净、擦干的酒精计,轻轻按一下,不应接触量筒,平衡约5 min,水平观测,读取与弯月面相切处的刻度示值。 5.1.2
样品稀释:根据酒精计示值吸取对应体积的样品,置于10
mL比色管中,补水至10
mL(参见表2),混匀。 表2 不同酒精度样品吸取体积表
5.1.3
显色:吸取稀释后的样品溶液(5.1.2)1.0 mL,置于10 mL比色管中,加入高锰酸钾-磷酸溶液0.5 mL,混匀,密塞,静置15 min。加入0.3 mL偏重亚硫酸钠溶液,混匀,使试液完全褪色。沿比色管壁缓慢加入5
mL变色酸显色剂,密塞,混匀,置于70℃水浴中,显色20 min后取出,迅速冷却至室温,即得待测液。每批测试应吸取1
mL 5%乙醇同5.1.3“加入高锰酸钾-磷酸溶液0.5 mL”起操作,随行全试剂空白试验。 5.2 甲醇对照液制备 根据待测样品的分类(粮谷类或其他类),吸取对应体积(参见表3)的甲醇标准溶液(3.3),置于10
mL比色管中,补5%乙醇至10
mL,混匀。吸取上述溶液1.0 mL,置于10 mL比色管中,同5.1.3“加入高锰酸钾-磷酸溶液0.5 mL”起操作,制得甲醇对照液。
表3 标准溶液吸取体积表
5.3 判读 将待测液(5.1)与甲醇对照液(5.2)进行目视比色,10 min内判读结果。应进行平行试验,且两次判读结果应一致。 6 结果判定要求 观察待测液颜色,与甲醇对照液比较判读样品中甲醇的含量。颜色深于对照液者为阳性,浅于对照液者为阴性。为尽量避免出现假阴性结果,判读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7 性能指标 7.1
检测限 0.4 g/L (以100%酒精度计)。 7.2
判定限 粮谷类:0.6 g/L (以100%酒精度计);其他类:2.0 g/L (以100%酒精度计)。 7.3
灵敏度 ≥95%。 7.4
特异性 ≥85%。 7.5 假阴性率 ≤5%。 7.6 假阳性率 ≤15%。 注:性能指标计算方法见附录A。 8
其他 本方法所述试剂及操作步骤等是为给方法使用者提供方便,在使用本方法时不作限定。方法使用者在使用替代试剂或操作步骤前,须对其进行考察,应满足本方法规定的各项性能指标。 本方法的参比方法为GB 5009.2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为减少乙醇量对显色的干扰,本方法中待测液和对照液的乙醇量为5%。 本方法中采用的高锰酸钾-磷酸溶液(3.1.8)、变色酸显色剂(3.1.10)久置会变色失效,建议方法使用者考察稳定性或临用新配。 采用本方法,酒精度为非整数的样品,为避免出现假阴性结果,建议参照表2吸取酒精度整数部分对应体积。
当目视不能判定颜色深浅时,可采用分光光度计测定待测液与甲醇对照液570 nm处的吸光度进行比较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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