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骨之疽,这个成语原为医学术语,即中医病名“附骨疽[jū]”。指风寒湿热毒气深陷,结聚于骨而发生的深部脓疡,又称骨疽、骨痈、贴骨痈。因溃后常脱出败骨,故又有多骨疽、朽骨疽、咬骨疽之称。相当于现代医学的因细菌感染导致骨骼化脓坏死的急、慢性化脓性骨髓炎。此病症因唐朝以后中医外科手术医技逐渐失传,而其病灶深藏骨内,当时的传统治疗手段难以清除,常需截肢保命。后喻侵入到内部甚至核心却又难以摆脱的敌对势力或困境。出自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冤狱》:“带一名于纸尾,遂成附骨之疽;受万罪于公门,竟属切肤之痛。” 这个典故讲的是,性情轻薄、好开玩笑的阳谷县人朱生因死了妻子,在求一个媒婆给自己说亲时,瞟到了那媒婆的邻居之美妻,便跟媒婆开玩笑说就求偶于她那样的。媒婆也开玩笑让他先杀邻居即这美妻的丈夫,而朱生也戏回 “说定了”。结果一个多月后媒婆的邻居出去讨债,被村里无赖宫标图财害命在野外。县令为破案,就因朱生的那句“杀夫”玩笑话被收捕而屈打成招成自己真杀人了的故事。 清代杰出的文学家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自称异史氏,世称聊斋先生。他讲完这个故事后发了议论与感慨,其中跟成语“附骨之疽”相关的部分原文见《聊斋志异·冤狱》(铸雪斋抄本)如下: 身入公门,如蹈汤火。早结一日之案,则早安一日之生;有何大事,而顾奄奄堂上若死人,似恐溪壑之不遽饱,而故假之以岁时也者,虽非酷暴,而其实厥罪维均矣。尝见一词之中,其急要不可少者,不过三数人;其余皆无辜之赤子,妄被罗织者也。或平昔以睚眦开嫌,或当前以怀璧致罪,故兴讼者以其全力谋正案,而以其馀毒复小仇。带一名于纸尾,遂成附骨之疽;受万罪于公门,竟属切肤之痛。人跪亦跪,状若乌集;人出亦出,还同猱系。而究之官问不及,吏诘不至,其实一无所用,只足以破产倾家,饱蠹役之贪囊;鬻子典妻,泄小人之私愤而已。深愿为官者,每投到时,略一审诘,当逐,逐之;不当逐,芟之。不过一濡毫、一动腕之间耳,便保全多少身家,培养多少元气。从政者曾不一念及此,又何必桁杨刀锯能杀人哉! 也就是蒲松龄认为:一旦入了公门,如同在滚水与烈火中一般。早一天结案,早一天安生,有什么大事,看看堂上那些奄奄一息垂死之人,恐怕自己的私囊不能填饱,于是借故拖延时日经年累月!虽然看似不残酷凶暴,但这种拖延和残酷凶暴又有什么差别呢?曾经看到一案中,真正紧要的人不过三人许,其余都是无辜收到牵连的清白之人,妄被罗织罪名羁押在案。有的是平日里小忿而产生仇怨,有的则是因富有遭到嫉恨而获罪,所以那些原告全力以赴于主案,顺便携报私仇。谓状词上妄加一人,便使其如骨生恶疮难以摆脱;使其在官府遭受种种苦难,竟是因为谗害所致。极言官府不分青红皂白,凡受案件牵连的人都须陪着打官司、受折磨,就像乌鸦,猴群一样的聚集。而细究那些官宰询问不及,官吏诘问不至,其实都没什么用处,只是导致倾家荡产,饱了那些污吏的私囊,卖了老婆孩子,只不过因为那些小人要泄私愤而已。深深希望那些当官的,每有告状的,稍微询问一下,那些无理取闹的直接赶走,那些关涉案件的一般人员除名,只留审必要的当事者。不过一挥笔、一抬手之间,就能保全多少人的身家性命,保护了社会多少元气啊!从政者没有这种观念,那么杀人真的不必用那些酷烈的刑具啊! 这“冤狱”故事很有代表性,让人感同身受;而聊斋先生的评叹也是鞭辟入里,发人深省。于是便有了“附骨之疽”这个成语在其后不断被应用。 懂中医的都知道,附骨疽是一种紧贴着骨头生长的毒疮。多由风寒湿热之邪外袭,化热搏结于骨节;或由于疔疮走黄,疽毒内陷;或病后余毒不清,湿热内盛,其毒深窜入里,留于筋骨;或由于外来直接伤害,局部骨骼损伤,复因感染邪毒,瘀热搏结,凝滞筋骨而成。本病有好发于四肢长骨,始则全身不适,继而寒热交作,筋骨疼痛,表面不红不热,但痛如锥刺,不能屈伸转动,久则寒郁化热,腐肉成脓,而外形仍漫肿无头,皮色不变。溃后稀脓淋沥不尽,不易收口,易形成瘘管和死骨,待死骨脱出后,才能逐渐愈合。 这病在唐代之后,是比较难治的。因中医外科手术医术主因战乱,也有文化禁锢的原因而失传,不能尽早清除脓毒、死骨,致邪之不去,正气难存,骨血难生,就可能让人痛不欲生,甚或丢掉性命。 所以,这“附骨之疽”作为成语,后来常以比喻如疾病般深入核心却又难以摆脱的敌对势力或祸害或困境。与切肤之痛、心腹大患、沉疴痼疾、顽瘴痼疾等成语近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