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服务指南

2025-4-5 20:13| 发布者: 享瑾美| 查看: 112| 评论: 0

摘要: 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提供,有利于提高目标人群覆盖率。服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喂养行为评价、营养状况评价和咨询指导。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常住的0~3岁婴幼儿及其养育 ...


②辅食添加频次评估。由于婴幼儿胃容量比较小,每次进食量较少,如辅食添加频次不足,易导致婴幼儿营养总量摄入不足。

1)对于6月龄、8月龄婴儿,养育人每日给婴儿添加辅食次数达到12次的,评估为“辅食添加频次适宜”。

养育人尚未每日给婴儿添加辅食的,评估为“辅食添加频次不适宜”。

2)对于12月龄婴幼儿,养育人每日添加辅食次数达到23次的,评估为“辅食添加频次适宜”。

养育人每日添加辅食次数少于2次的,评估为“辅食添加频次不适宜”。

3)对于18月龄、24月龄幼儿,每日早、中、晚三餐正餐达到3次,辅食单独制作,正餐期间加餐2次的,评估为“进餐次数适宜”。

每日正餐少于3次,或期间加餐少于2次的,评估为“进餐次数不适宜”。

 

3)奶类哺喂情况评估

6月龄~24月龄婴幼儿每日仍需哺喂或饮奶。6月龄婴儿每日哺喂奶类56次,奶量8001000ml8月龄婴儿每日哺喂奶类45次,奶量700800ml12月龄婴幼儿每日哺喂奶类23次,奶量600700ml18月龄、24月龄婴幼儿每日饮奶23次,奶量400600ml。每日饮奶量达到上述要求的,评估为“饮奶量适宜”;每日饮奶量达不到或超过上述量的,评估为“饮奶量不适宜”。

 

4)营养状况评价

针对6月龄、8月龄、12月龄、18月龄、24月龄婴幼儿,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测血红蛋白,评价婴幼儿个体营养状况。

①评价方法。同婴幼儿满6月龄前。

个体营养状况评价结果包括正常、低体重、生长迟缓、消瘦、超重、肥胖等。

②评价标准。同婴幼儿满6月龄前。

③血红蛋白检测。婴幼儿满6月龄或8月龄、满18月龄时分别开展一次血红蛋白(Hb)检测。

正常:血红蛋白(Hb)≥110g/L

贫血:血红蛋白(Hb)<110g/L

其中,轻度贫血:血红蛋白(Hb)值为90109g/L

中度贫血:血红蛋白(Hb)值为6089g/L

重度贫血:血红蛋白(Hb)值<60g/L

随着海拔升高,空气中含氧量下降,刺激人体造血功能提升,海拔每升高1000米,人体血红蛋白(Hb)含量上升约4%。因此,高海拔地区的人体血红蛋白(Hb)正常值、异常值应在上述标准基础上相应上浮。

 

3.24月龄至36月龄(3036月龄)

1)健康教育

2436月龄幼儿已开始逐步适应成人食物和饮食习惯,均衡营养、规律就餐是婴幼儿获得全面充足的食物、促进消化吸收和建立良好饮食行为的重要保障。引导幼儿食用家庭膳食,与家人一起进食3餐,期间加餐2次。养育人要选择新鲜、营养丰富的食材,制作多样化食物,保障家庭膳食营养均衡。24月龄后的幼儿,食用的家庭膳食应口味清淡,降低偏食挑食的风险;应少盐少糖,控制糖、盐摄入量,降低儿童期及成人期发生肥胖、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奶类是优质蛋白质和钙的最佳食物来源,鼓励幼儿每天饮奶。每日三餐引导幼儿独立自主进食,进餐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饮食行为。

对于24月龄~36月龄幼儿,养育人应继续关注幼儿营养状况,包括是否出现生长迟缓、低体重、消瘦、超重、肥胖等情况。如正餐和加餐量以及次数不足,可能导致能量摄入不足,进而出现生长迟缓、低体重、消瘦等问题。如喜食高能量食品、运动量不足,可能引发超重、肥胖风险。如未做到膳食均衡,存在挑食偏食,特别是未进食富铁动物性食物,可能导致幼儿缺铁性贫血。养育人要帮助幼儿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饮食习惯和不合理的膳食结构,避免出现贫血、生长迟缓、低体重、消瘦、超重、肥胖等问题。

 

2)喂养行为评价

针对30月龄、36月龄幼儿,应重点询问幼儿膳食均衡性,评估家庭膳食是否多样化;询问幼儿能否独立进餐等情况,评估饮食行为是否良好。

①进食种类评估。

幼儿每日进食食物种类不少于4类,且至少包括1种富铁动物性食物、1种蔬菜和1种谷薯类食物的,评估为“进食种类适宜”。

幼儿每日进食食物种类少于4类,或每日进食食物种类达到或超过4类,但未同时包括富铁动物性食物、蔬菜和谷薯类食物,或饮奶量不够的,评估为“进食种类不适宜”。

②进餐频次评估。

幼儿每日早、中、晚三餐正餐达到3次,且期间加餐2次的,评估为“进餐次数适宜”。

幼儿每日早、中、晚三餐正餐少于3次,或期间加餐少于2次的,评估为“进餐次数不适宜”。

③饮食行为评估。

幼儿能独立进食且每餐进餐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评估为“饮食行为良好”。

幼儿不能独立进食或每餐进餐时间超过30分钟,评估为“饮食行为不良”。

 

3)营养状况评价

针对30月龄、36月龄幼儿,测量身高、体重、血红蛋白等,评估幼儿营养状况。

①评价方法。同婴幼儿满6月龄前。

个体营养状况评价结果包括正常、低体重、生长迟缓、消瘦、超重、肥胖等。

②评价标准。同婴幼儿满6月龄前。

③血红蛋白检测。婴幼儿满30月龄时开展一次血红蛋白(Hb)检测。

贫血评价标准同满6月龄至满24月龄。

喂养行为评价及营养状况评价完成后,将评价结果记录在《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表》(附件表1~表4)中,填写婴幼儿基本信息,形成3岁以下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档案,做到一人一档。结合婴幼儿健康检查、喂养行为评价及营养状况评价结果,及时发现存在喂养行为问题的养育人,以及存在营养问题的婴幼儿,给予针对性咨询指导和干预。对于患有营养性疾病的婴幼儿,必要时转诊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其他专业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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