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发酵乳 8.2.3.1应对 发酵乳杀菌过程中的温度进行监控。 8.2.3.2发酵用菌种应符合相应规定. 8.2.3.3发酵乳加工过程中的杀 菌后过程产品及需要添加的其他物料(例如菌种、果酱等非再次杀菌类物料)在贮存罐(或无菌袋)中宜有无菌空气、氮气或惰性气体实施正压保护。 8.2.3.4物料杀菌后与其接触的水应经过杀菌或除菌处理。 8.2.3.5生产前应使用高温加压的水、过滤蒸汽、无菌蒸馏水或其他适合的处理剂,对产品高温保持灭菌部位和管路下游所有的管路、阀门、泵、缓冲罐、灌装设备以及其他的产品接触表面进行清洁及灭菌。 8.2.3.6发酵后无杀菌工序的产 品,可参照表B2的要求建立后续无杀菌工艺的发酵乳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包括微生物监控指标、取样点、监控频率,取样和检测方法、评判原则和纠正措施等。 8.2.3.7滥装后应进行产品封合或密封测试。 8.2.3.8应根据产品安全和质量控制水平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样保温测试,应根据产品特性设计合理的抽样和保温方案,并建立评价和控制措施。 8.2.4乳粉 8.2.4.1热处理 乳粉在喷雾干燥前应进行巴氏杀菌等杀菌处理,在湿法和干湿法复合生产工艺中,热处理工序应作为确保乳制品食品安全的关键控制点。热处理温度和时间应考虑产品属性等因素(如脂肪含量、总固形物含量等)对杀菌目标微生物耐热性的影响。应建立热处理温度.时间的控制揩施和纠偏措施,实时进行监控。并保留相应监控记录。 8.2.4.2中间贮存 在湿法和干湿法复合生产工艺中,对液态半成品中间贮存应采取相应的揩施防止微生物的生长。干法生产中棵露的原料粉或湿法生产中裸露的粉状半成品若需暂存,应在清洁作业区进行。粉状半成品在清洁区外放置的,应有严密安全的防护并保证在再次进人清洁区时有必要的清洁擱施以达到消洁作业区的要求。 8.2.4.3冷却 在湿法和干湿法复合生产工艺中,可采用流化床及其他设施进行冷却降温,防止冷却过程中产品污染。 8.2.4.4干混合 8.2.4.4.1与环境空气 接触的裸粉工序(如干混工艺的投料、配料、混合及灌装)应在清洁作业区内进行。清洁作业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乳制品的生产工艺相适应。 8.2.4.4.2应按产 品配方配比的要求进行投料,并确保计量准确。 8.2.4.4.3与混合 均匀性有关的关键工艺参数(如混合时间等)应予以验证,并对混合的均匀性进行确认。 8.2.4.4.4对于通过风动管道运输的原料或产品进入清洁作业区,应设计和安装适当的空气过滤系统。 8.2.4.4.5对于关键的加工参数,应建立相应的管控揩施。 8.2.4.5内包装 8.2.4.5.1内包装工序应在清洁作业区内进行,进人清洁作业区的包装材料应有清洁揩施。 8.2.4.5.2应采用有效的异物控制揩施,预防和检查异物,并应实施过程监控和有效性验证。 8.2.4.6可參照表 B3的要求建立乳粉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包括微生物監控指标.取样、监控频率、取样和检测方法、评判原则和纠正指施等。 8.2.5再制干酪 8.2.5.1切割后 配料前的原料干酪应妥善保存,应在6℃及以下进行冷藏贮存。应对贮存温度进行监控,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 8.2.5.2应严格执行杀菌工艺规程,采用连续式杀菌工艺的,宜有自动记录仪连续监控记录,并配有警报装置,当温度或时间偏离设定值时,应及时纠偏。 8.2.5.3可參照表 B4的要求建立再制干酪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包括微生物监控指标、取样点、监控频率、取样和检测方法、评判原则和纠正指施等。 8.2.5.4灌装后应对产品进行密封质量测试。 9检验 应符合GB 14881的相关规定。 10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10.1应符合 GB 14881的相关规定。 10.2对需冷藏.冷冻的乳制品应明确规定产品贮存和运输的温度要求。 11 产品召回管理 应符合GB 14881的相关规定。 12 培训 12.1应符合 GB 14881的相关规定。 12.2应对杀菌操作人员、液态产品灌装密封操作人员、清洁和消毒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并确保有效实施。 13 管理制度和人员 应符合GB 14881的相关规定。 14 记录和文件管理 应符合GB 14881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