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7 20:38| 发布者: 中医天地| 查看: 302| 评论: 0|来自: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
卫通〔2010〕7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现发布《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特此通告。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9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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