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总论·小儿形色论 夫小儿半周两岁为婴儿。三四岁为孩儿。五六岁为小儿。七八岁为龆龀[tiáo chèn]。九岁为童子。十岁为稚子矣。 小儿半岁之间有病。当于额前眉端发际之间。以名中食三指。轻手满额按之。儿头在左用右手。在右用左手。食指为上。中指为中。名指为下。 若三指俱热。主感受风邪。鼻塞气粗。发热咳嗽。 若三指俱冷。主外感内伤。发热吐泻。 若食中指热。主上热下冷。 名中指热。主夹惊。 食指热。主胸膈气满。乳食不消。 又要观形察色。假如肝之为病则面青。心之为病则面赤。脾之为病则面黄。肺之为病则面白。肾之为病则面黑。 先要分别五脏形症。次看禀受盈亏。胎气虚实。明其标本而治之。无不可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