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法程序操作和灸感补泻、禁忌注意事项

2020-5-20 17:43| 发布者: 国正行| 查看: 445| 评论: 0

摘要: 集中一部位连续长时间地施灸会出现温热感循经脉传导,为灸感或灸法得气。艾炷灸时缓慢燃烧至皮肤的为补法,吹气助燃速燃至皮肤的为泻法。烧灼灸法(如化脓灸)为补法,以扶正为主;温热灸法(如悬起灸)为泻法,以祛邪为 ...

一般程序

临床上一般是先灸上部,后灸下部,先灸阳部,后灸阴部, 即先背部、后胸腹,先头身、后四肢。


操作规程

根据应灸腧穴的位置,令病人采取适当体位,使该部位易于暴露,又能舒适持久。用温和灸法,可在点穴后随即施灸;如用烧灼灸法,则应在局部消毒后进行灸法治疗。施灸时,要注意灸火温度和病人耐受情况,不可过量。灸后要擦净皮肤上的艾灰,并检查有无火星洒落,以免烧毁衣物。施灸部位较多时,宜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进行。有时则可先灸主穴,后灸配穴。

 

灸感和补泻

在一般情况下,用温热灸法只在局部有温热感,施行烧灼灸法则局部灼痛。但如集中在一个部位连续较长时间地施灸,就会出现温热感循经脉传导,称为灸感或灸法得气。

感传路线的宽窄与施灸面积的大小有关,感传所到处可有微汗、肌肉震颤及脏腑器官的功能活动,如胃肠蠕动、鼻腔通畅等。

灸法在临床上也有分补法和泻法的:

①在艾炷灸时,让其缓慢燃烧至皮肤的为补法,吹气助燃使其迅速燃烧至皮肤的为泻法。

②烧灼灸法(如化脓灸)为补法,以扶正为主;温热灸法(如悬起灸)为泻法,以祛邪为主。

但灸法不如针刺补泻操作严格,不必过于拘泥。

 

禁忌和注意事项

1.灸治的适应范围一般以虚证、寒证、阴证为主。凡属实证、热证及阴虛发热者,一般不宜用灸法。

2.阴虚阳亢和实热证,不宜用烧灼灸法。

3.颜面、五官、阴部和大血管所在部位不宜用直接灸法。

4.重要脏器、大血管处、肌腱所在部位不宜直接灸。

5.关节活动处不宜化脓灸。

6.孕妇的腹部和腰骶部不宜施灸。

7.对神昏、感觉迟钝的患者,不可灸过量,要避免烫伤。

8.施灸或温针时应注意安全,应防止艾绒脱落烧损皮肤和衣物。

9.施灸过程中,如发生头晕、恶心、大汗淋漓等现象,称为晕灸,可按晕针处理。

10.灸后皮肤出现小泡,须注意不要挤破,任其自然吸收。如水泡过大,可用消毒针刺破,放出液体,并涂龙胆紫,用纱布包敷。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分类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医疗依据,所提供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旨在参考交流,如有转载引用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处理

在线客服|关于我们|移动客户端 | 手机版|电子书籍下载|中医启疾光网 (鄂ICP备20008850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13 Comsenz Inc. Designed by zyqjg.com

版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