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程序
临床上一般是先灸上部,后灸下部,先灸阳部,后灸阴部, 即先背部、后胸腹,先头身、后四肢。 操作规程 根据应灸腧穴的位置,令病人采取适当体位,使该部位易于暴露,又能舒适持久。用温和灸法,可在点穴后随即施灸;如用烧灼灸法,则应在局部消毒后进行灸法治疗。施灸时,要注意灸火温度和病人耐受情况,不可过量。灸后要擦净皮肤上的艾灰,并检查有无火星洒落,以免烧毁衣物。施灸部位较多时,宜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进行。有时则可先灸主穴,后灸配穴。
灸感和补泻 在一般情况下,用温热灸法只在局部有温热感,施行烧灼灸法则局部灼痛。但如集中在一个部位连续较长时间地施灸,就会出现温热感循经脉传导,称为灸感或灸法得气。 感传路线的宽窄与施灸面积的大小有关,感传所到处可有微汗、肌肉震颤及脏腑器官的功能活动,如胃肠蠕动、鼻腔通畅等。 灸法在临床上也有分补法和泻法的: ①在艾炷灸时,让其缓慢燃烧至皮肤的为补法,吹气助燃使其迅速燃烧至皮肤的为泻法。 ②烧灼灸法(如化脓灸)为补法,以扶正为主;温热灸法(如悬起灸)为泻法,以祛邪为主。 但灸法不如针刺补泻操作严格,不必过于拘泥。
禁忌和注意事项 1.灸治的适应范围一般以虚证、寒证、阴证为主。凡属实证、热证及阴虛发热者,一般不宜用灸法。 2.阴虚阳亢和实热证,不宜用烧灼灸法。 3.颜面、五官、阴部和大血管所在部位不宜用直接灸法。 4.重要脏器、大血管处、肌腱所在部位不宜直接灸。 5.关节活动处不宜化脓灸。 6.孕妇的腹部和腰骶部不宜施灸。 7.对神昏、感觉迟钝的患者,不可灸过量,要避免烫伤。 8.施灸或温针时应注意安全,应防止艾绒脱落烧损皮肤和衣物。 9.施灸过程中,如发生头晕、恶心、大汗淋漓等现象,称为晕灸,可按晕针处理。
10.灸后皮肤出现小泡,须注意不要挤破,任其自然吸收。如水泡过大,可用消毒针刺破,放出液体,并涂龙胆紫,用纱布包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