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血液标本:建议使用含有 EDTA 抗凝剂的真空采血管采集血液标本 5ml ,根据所选用核酸提取试剂的类型确定以全血或血浆进行核酸提取。如需分离血浆,将全血 15002000rpm 离心 10 分钟,收集上清于无菌螺口塑料管中。 10.血清标本:用真空负压 采血管采集血液标本 5ml ,室温静置 30 分钟, 1500 2000rpm 离心 10 分钟,收集血清于无菌螺口塑料管中。 11.其他材料:依据设计需求规范采集。 (五)标本包装。 标本采集后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柜内分装。 1.所有标本应当放在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内有垫圈、耐冷冻的样本采集管里,拧紧。容器外注明样本编号、种类、姓名及采样日期。 2.将密闭后的标本装入密封袋,每袋限一份标本。样本包装要求要符合《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相应的标准。 3.涉及外部标本运输的,应 2 根据标本类型,按照 A 类或B 类感染性 物质进行三层包装。 (六)标本保存。 用于病毒分离和核酸检测的标本应当尽快进行检测,可在 24 小时内检测的标本可置于 4 保存; 24 小时内无法检测的标本则应置于 70 或以下保存(如无 70 保存条件,则于 20 冰箱暂存)。血清标本可在 4 存放 3 天, 20 以下可长期保存。应 当 设立专库或专柜单独保存标本。 (七)标本送检。 标本采集后应当 尽快送往实验室,如果需要长途运输,建议采用干冰等制冷方式进行保藏。标本运送期间应当避免反复冻融。 1.上送标本。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5 例及以上的聚集性病例,以及境外输入病 例的所有原始标本上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进行检测复核,并附样本送检单(见附表)。 2.标本及毒株运输。 2.1国内运输。 新型冠状病毒毒株或其他潜在感染性生物材料的运输包装分类属于 A 类,对应的联合国编号为 UN2814 ,包装符合国际民航组织文件 Doc9284 《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 PI602 分类包装要求;环境样本属于 B 类,对应的联合国编号为 UN3373 ,包装符合国际民航组织文件 Doc9284 《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 PI650 分类包装要求;通过其他交通工具运输的可参照以上标准包 装。 新型冠状病毒毒株或其他潜在感染性材料运输应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原卫生部令第 45 号)办理《准运证书》。 2.2国际运输。 在国际间运输的新型冠状病毒标本或毒株,应当 规范包装,按照《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满足相关国家和国际相关要求。 2.3标本和毒株管理。 新型冠状病毒标本及毒株应由专人管理,准确记录毒株和样本的来源、种类、数量,编号登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毒株和样本的安全,严防发生误用、恶意使用、被盗、被抢、丢失、泄露等事件。 二、新型冠状病毒的实验室检测 (一)实时荧光 RT PCR 方法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 1.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本指南中的核酸检测方法主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基因组中开放读码框 1ab open reading frame 1ab ORF1ab )和核壳蛋白( nucleocapsid protein N )。 靶标一(ORF1ab): 正向引物(F): CCCTGTGGGTTTTACACTTAA 反向引物(R): ACGATTGTGCATCAGCTGA 荧光探针(P):5' FAM CCGTCTGCGGTATGTGGAA AGGTTATGG BHQ1 3' 靶标二(N): 正向引物(F): GGGGAACTTCTCCTGCTAGAAT 反向引物(R): CAGACATTTTGCTCTCAAGCTG 荧光探针(P):5' FAM TTGCTGCTGCTTGACAGATT TAMRA 3' 核酸提取和实时荧光RT PCR 反应体系及反应条件参考相关厂家试剂盒说明。 2.结果判断。 阴性:无 Ct 值或Ct 为40 。 阳性:Ct 值 <37 ,可报告为阳性。 灰区:Ct 值在 37 40 之间,建议重复实验,若重做结果 Ct值 <40 ,扩增曲线有明显起峰,该 样本判断为阳性 否则为阴性。 注:如使用商品化试剂盒,则以厂家提供的说明书为准。 3.病例确认。 实验室确认阳性病例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个: (1)同一份标本中新型冠状病毒 2 个靶标( ORF1ab 、 N实时荧光 RT PCR 检测结果均为阳性。如果出现单个靶标阳性的检测结果,则需要重新采样,重新检测。如果仍然为单靶标阳性,判定为阳性。 (2)两种标本实时荧光 RT PCR 同时出现单靶标阳性,或同种类型标本两次采样检测中均出现单个靶标阳性的检测结果,可判定为阳性。 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需要排除可能产生假阴性的因素,包括:样本质量差,比如口咽等部位的呼吸道样本;样本收集的过早或过晚;没有正确的保存、运输和处理样本;技术本身存在的原因,如病毒变异、PCR 抑制等。 (二)血清抗体检测。 血清抗体检测(胶体金、磁微粒化学发光、ELISA )用作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病例的补充检测,在疑似病例诊断中与核酸检测协同使用。实验室确认阳性病例需满足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 IgG 抗体阳性或恢复期较急性期 4 倍及以上升高。 三、实验室活动生物安全要求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特性、致病性和临床资料等信息,该病毒按照第二类 病原微生物进行管理, 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验活动规范。 新型冠状病毒 培养、动物感染实验应当在生物安全三级及以上实验室开展;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 及以上 实验室进行,同时采用 不低于 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的个人防护;灭活材料的操作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 及以上 实验室进行;不涉及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可以在生物安全一级实验室进行。 (二 )相关样本处置。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要求,及时研判提出 新型冠状病毒 实验室检测生物样本处置意见。对确需 保存的,应当尽快指定具备保存条件的机构按照相对集中原则进行保存,或送至国家级菌(毒)种保藏中心保藏;对无需保存的,由相关机构按照生物安全有关要求及时处理。
注:本指南见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020年9月11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