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 (岐黄工程) 2017年中医优秀人才项目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7〕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推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要求,我局将启动2017年中医优秀人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中医优秀人才项目包括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全国中医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两个项目采用同步启动、分类申报;统一考试、分类录取;统一培训、分类研修的方式进行。 二、我局研究制定的《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全国中医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是项目组织实施的指南和依据,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养对象遴选条件,按照《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3)《全国中医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4),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两个项目的培养对象候选人名单。 四、我局组织培养对象候选人参加中医理论全国统考,并按成绩进行择优录取确定培养对象名单。具体考试内容和考试时间另文通知。 五、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将《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5)《全国中医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全国中医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6)各1份,于2017年7月31日前报送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scjjc@satcm.gov.cn。 六、相关表格电子版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tcm.gov.cn/)下载。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 联 系 人:曾兴水 张欣霞 联系电话:010—59957647 电子邮箱:scjjc@satcm.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附件: 全国中医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docx 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x 全国中医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x 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docx 全国中医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docx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根据《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十三五”期间启动实施全国中医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以下简称“研修项目”)。为保证研修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以具备较扎实的中医药理论基础和较丰富临床经验,坚持中医药一线基础教学(研究)和临床的中医药人才为培养对象,以德业双修、医文融合、理术并重、医药兼通为主线,通过为期3年的经典研修、跟师学习、临床实践和素养提升,培养一批医德师德高尚、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熟悉中医文献、教学科研能力强的中医基础优秀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在教育、科研、医疗机构中从事中医基础(含中医经典)教学或研究,并坚持中医临床工作,具有中医类或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教授(或研究员)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且从事中医基础教学(或研究)10年以上、中医临床8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 (二)具有较好的中国传统文化素养,中医药理论基础扎实,善于运用中医思维分析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中医基础教学(或研究)及临床诊疗水平较高; (三)每学年中医基础类课程教学不少于150学时,且必须有本科的课堂理论教学,师德师风、教学效果得到学生认可;或坚持从事中医基础、临床研究工作,近五年主持相关省部级以上课题不少于1项,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中医药学术论著1部以上、或取得中医药研究的标志性成果)。 (四)坚持每周临床时间不少于0.5个工作日,医德医风、人文素养、服务态度、诊疗水平等得到服务对象和社会舆论认可; (五)热爱中医药事业,身体健康,在学习与实践中有悟性和钻研精神,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能; (六)不担任院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能够保证研修学习时间,完成研修任务。 三、遴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的原则;适当兼顾中西部地区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原则。 四、遴选程序与方法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本实施方案,填写《全国中医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附表,以下简称《研修申报表》),表述个人条件、特长和研修志向,提出研修计划;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研修申报表》及研修计划进行审核,确定培养对象候选人名单。 (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命题,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培养对象候选人参加全国中医理论考试。 (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按照遴选原则进行录取,确定全国中医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研修内容、方式与要求 全国中医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以读经典、做临床、跟名师、强素养为主要内容,根据研修学员不同专业特点和条件,确定各具特色的研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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