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程序 (一)研修学员按照策论、中医临床科研(中医教学)设计方案、结业论文等结业考核材料撰写要求,认真完成相关材料撰写工作。 (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组织中医经典理论闭卷考试。 (三)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建专家考核组,对本省(区、市)研修学员的结业论文进行考评。 (四)研修学员完成全部研修任务,填写《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审核表》(附8),经所在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后,报所在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 (五)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本省(区、市)研修学员进行平时考核,并按要求将考核相关材料报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组织专家对研修学员的策论、中医临床医案、中医临床科研(中医教学)设计方案进行打分考评。 四、考核要求 (一)结业考核应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和严格规范的原则。凡弄虚作假的研修学员,将取消结业资格。 (二)结业考核总分为300分,及格线为20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研修学员不予结业。 (三)中医经典理论考试、策论考评、中医临床医案考评、中医临床科研(中医教学)设计方案考评、结业论文考评均为重点考核项目,凡单项成绩未达到该项总分60%者,为考核不合格,不予结业。 五、考核工作实施 (一)研修学员 1.按要求完成策论、中医临床科研(中医教学)设计方案、结业论文等结业考核材料撰写工作,并精选3篇医案,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并提交至第四批研修项目管理系统。 2.务必于2021年1月底前完成所有研修任务,并在第四批研修项目管理系统内完成全部考核所需材料的提交工作,用于进行平时考核。 3.如实填写《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审核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后,于2021年2月20日前报送至所在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 4.按要求参加中医经典理论闭卷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研修学员所在单位 1.审核本单位研修学员填写的《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审核表》,重点核查研修学员三年总体研修指标完成情况是否属实。 2.就研修学员三年研修期间的思想情况、医德医风情况、诊疗服务情况、科研(教学)水平进展情况等出具审核意见。 (三)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1.审核本省(区、市)研修学员的《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审核表》,并综合研修学员三年研修期间的读经典、做临床、跟名师、强素养情况及平时考核情况,出具审核意见。 2.组建专家考核组,要求成员不少于3名、均为正高级职称、并设组长1名,对符合结业考核条件的本省(区、市)研修学员进行平时考核和结业论文考核。考核工作应于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 3.对本省(区、市)研修学员研修情况、项目管理情况、经费配套及使用情况、结业论文考评答辩情况等进行总结,提出对该项目的意见与建议,形成总结材料。总结材料电子版、纸质版连同所有研修学员的《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审核表》,一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 (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1.组织中医经典理论考试,完成相关考务、阅卷、分数统计等工作。 2.组织专家考评组对研修学员的策论、中医临床医案、中医临床科研(中医教学)设计方案进行考评、评分,提出考评意见。 3.汇总研修学员结业考核的各项成绩,提出结业考核意见。 4.对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证书。
附: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方案(含附件).docx 1.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平时考核表 2.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策论选题 3.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策论撰写要求 4.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设计要求 5.第四批全国中医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中医教学设计方案设计模板 6.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论文书写要求 7.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论文考评表 8.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审核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