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外伤是指眼珠及其附属器受外物的意外伤害的一类眼病。眼外伤可大致分为机械性与非机械性两大类。机械性外伤又可因损伤性质的不同而分为钝器伤与锐器伤;非机械性外伤则由致伤的原因不同分为化学伤、热烧伤及辐射性眼外伤等。 眼外伤的临床表现及其预后,与致伤的因素、部位、程度等密切相关。其外伤特点可概括为五点: 一是眼珠构造精细,组织脆弱娇嫩,受伤后易这成形态和视功能的损害。如黑睛瘢痕、晶珠混浊均影响其晶莹清澈,从而造成视力障碍等。 二是眼珠脉道幽深细微,经络分布周密,气血纵横贯目,如有损伤,既可伤血,又可伤气,伤血则易致瘀滞,伤气则多气机失调,皆可致功能障碍。 三是致伤物大多污秽。受伤处易被污染,特别是无血络分布的黑睛、神膏,抗邪力较低,易被风毒侵袭,出现严重证候。 四是眼珠各部的组织性质差异很大,对外伤的抵抗力与敏感性也各有不同。如黑睛边缘容易发生裂伤,黄仁根部易断裂,晶珠易脱位,皆因这些部位对外伤的抵抗力较低之故。 五是外伤不仅使受伤眼的经络、气血、组织受伤,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若受伤眼红赤难于消退或眼内存留异物,可影响健眼。若治不及时,可致双眼失明。 眼外伤的检查和处理应根据眼外伤的轻重缓急和病人就诊时的条件,在不延误急救,不增加损伤和痛苦的前提下,有重点地进行。对化学伤应争分夺秒地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眼球穿通伤,切忌挤压,同时行清创缝合手术。 眼外伤应根据受伤后出现的症状来辨证论治,如出现红、肿、痛、畏光、流泪、黑睛生翳等症状,多为风热之邪所致,治以祛风清热,兼以活血;若胞睑紫肿、白睛溢血、血灌瞳神及眼内出血等,常可按“离经之血,虽清血鲜血,亦是瘀血”(《血证论》)来辨证,治以凉血止血、活血化瘀;若目赤肿痛、头眼疼痛、抱轮红赤或混赤,黑睛溃烂,黄液上冲等,多为热毒侵眼,治以清热解毒,兼以凉血;若眼底出现水肿、渗出、增殖等改变,可按外伤多瘀滞,瞳神属肾,肝肾同源来辨证,治以滋养肝肾、活血祛瘀为主;若眼胀头痛、胸闷纳少、口苦咽干、嗳气胁痛等,则为七情内抑、气郁化火之征象,应在以上治法的基础上,适当加以疏肝理气之品,并注意眼内压的变化。 眼居高位,暴露于外,若忽视预防或回避不及,易受外伤。因此,眼外伤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并且外伤后易致视功能障碍,眼外伤占致盲因素第四位。这突出地说明了预防眼外伤的重要性,并且大多数眼外伤是可以预防的,应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制订各项操作规章,完善防护措施,能够有效地减少眼外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