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通气功能测试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20-6-30 21:43| 发布者: 享瑾美| 查看: 1329| 评论: 0

摘要: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肺通气功能测试产品的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本指导原则是对肺通气功能测试产品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 ...



              2产品主要危害

可能产生的危害

形成因素

能量危害

电能

保护接地阻抗、漏电流、电介质强度不符合要求;

应用部分与带电部分隔离不够;

设备的电源插头剩余电压过高;

机器外壳的防护罩封闭不良;

设备没有足够的外壳机械强度和刚度;

电磁兼容性不符合要求。

热能

具有安全功能的设备部件温度超出限定值。

机械危险

设备外壳粗糙、有毛刺。

压力

设备压力超出规定值。

噪声

设备消音系统或运动部件损坏。

生物学危害

生物学

咬嘴、过滤器等附件材料生物学评价不符合要求。

与医疗器械使用有关的危害

不适当的标记

外部和内部标记不全面、标记不正确或不能够清楚易认,以及标记不能够永久贴牢。

不适当的操作说明

对咬嘴、过滤器等附件使用缺少必要的警告说明和详细的使用方法。

对于在正常使用中有可能接触患者呼出气体或唾液而被污染的设备部件或附件,因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引起使用者之间的交叉感染。

由不熟练/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

由于使用人员操作不熟练、使用不当。

不适当、不合适或过于复杂的使用者接口(人/机交流)

复杂的操作系统

操作过程过于复杂,操作时失误。

功能性失效、维护和老化引起的危害

维护规范缺少或不适当

说明书中有关维护、保养等内容不明确。如:设备使用前的校准和定期校准、流量传感器的更换、附件的清洗以及维护保养周期等;

对医疗器械寿命的终止缺少适当的决定

对设备使用寿命或终止使用的条件没有明确规定。

 

(八)产品研究要求

应至少从以下方面开展研究。

1.产品性能研究

应当提供产品性能研究资料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和编制说明,包括功能性、安全性指标(如电气安全与电磁兼容)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应描述所采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不适用条款的理由。

研究资料应从产品设计角度,详细说明性能指标的确定依据,例如:气体容量和流量测量精度设定依据等。

2.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

生物相容性评价根据GB/T 16886.1标准进行,注册申请人

的申报资料应描述产品所用材料及其与人体接触的性质,如:咬嘴、鼻夹作为产品的附件,使用过程中与人体接触为直接接触。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应给出实施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并对现有数据或试验结果进行评价。如实施生物学试验,应按照GB/T16886.1201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至少提供细胞毒性、皮肤致敏和刺激的相关研究。

3.灭菌/消毒工艺研究

使用者需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对设备定期进行清洁。与人体直接接触的附件使用前需经清洗消毒处理,应当明确推荐的消毒工艺(方法或参数)以及所推荐消毒方法确定的依据。

4.产品有效期和包装研究

参见《有源医疗器械使用期限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23)的相关要求

应当提供产品(包括附件)包装的信息,以及在宣称的有效期内以及运输条件下,保持包装完整性的依据。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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