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80 C 51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 698 —2020 ——————————————————————————————————————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 Health Protection Guidelines in Key Places and Units during COVID-19 Epidemic
2020 - 07 - 20发布 2020 - 07 - 20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小明、王林、潘力军、沈瑾、赵康峰、王先良、应波、唐宋、王姣、谢曙光、杜宝佺、李莉、周连、杨文静、张美云。WS/T698-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原则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的卫生防护,其他场所和单位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WS 39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T 39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WS/T 396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点场所 key places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容易暴发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包括办公场所、宾馆、商场和超市、银行、餐厅(馆)、理发店、农集贸市场、公园、铁路客运、道路客运、水路客运、民航、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私家车和回国人员转运车辆等26类。 3.2 重点单位 key units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容易暴发聚集性疫情的单位,包括企业、建筑业、邮政快递业、机关事业单位、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大专院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和社区等14类。 3.3 低、中、高风险地区 low-, medium-, high-risk regions 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依据人口、发病情况综合研判,科学划分的不同疫情风险等级地区。 4 卫生防护原则 4.1 重点场所 低风险地区在采取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卫生防护措施前提下,各类重点场所有序开放。中、高风险地区,除了采取上述卫生防护措施外,还应缩短营业时间,减少人员聚集;人员密集、空间又相对密闭的场所如影剧院、歌舞厅(KTV)等应暂停营业。 4.2重点单位 低风险地区在采取加强内部管控、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等卫生防护措施前提下,各类重点单位保持正常运转。中、高风险地区,除了采取上述卫生防护措施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应采取减少人员聚集、错峰上下班、避免堂食等措施;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和监狱等特殊单位应采取全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 5 卫生防护一般要求 5.1 重点场所 5.1.1储备防疫物资,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健康监测制度。 5.1.2低风险地区,宾馆、影剧院、游艺厅和网吧(咖)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以及交通客运场站等对进入场所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公园、商场和超市、旅游景点、餐厅、银行、理发店等无需对进入场所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场所入口处对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 5.1.3增加通风换气和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5.1.4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5.1.5注意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 5.1.6中、高风险地区,办公场所应严格控制进入人员数量,安排工作人员隔位、分散就坐,有条件的应采取居家办公、分散办公等措施。 5.1.7中、高风险地区,商场和超市、银行、农集贸市场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应缩短营业时间,限制人员数量。 5.1.8中、高风险地区,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散就坐等措施。 5.1.9宾馆、商场和超市,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质量应符合GB 37487和GB 37488的要求,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应符合WS 394、WS/T395和WS/T396的要求。 5.1.10重点场所卫生防护要求见附录A。 5.2 重点单位 5.2.1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 5.2.2低风险地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对进入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社区等其他单位无需对进入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5.2.3加强办公室、食堂、宿舍和卫生间通风换气,以及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 5.2.4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5.2.5中、高风险地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应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和集体性聚集活动,如运动会、联欢会和培训会等,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不提供堂食等措施。 5.2.6中、高风险地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单位应严格落实全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 5.2.7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清洗消毒和卫生学评价应符合WS394、WS/T395和WS/T396的要求。 5.2.8重点单位卫生防护要求见附录B。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重点场所卫生防护要求 A.1 办公场所 A.1.1低风险地区 A.1.1.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A.1.1.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A.1.1.3对进入的办公人员和服务人员无需进行体温检测。 A.1.1.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A.1.1.5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A.1.1.6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A.1.1.7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A.1.1.8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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