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80 C 51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 695 —2020 ——————————————————————————————————————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Disinfection and Personal Protection in Public Transportations during COVID-19 Epidemic
2020 - 07 - 20发布 2020 - 07 - 20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瑾、张流波、王佳奇、王先良、陈芳、王妍彦、曹原、刘航、李涛、李炎。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清洁消毒和个人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运营中的飞机、旅客列车、高铁、长短途客车、公交车、轨道交通、船舶、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其他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和个人防护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预防性消毒 preventive disinfection 在没有明确的传染源存在时,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和物品进行的消毒。 2.2 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3 交通工具清洁消毒 3.1 通风管理 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在运行时应加强通风,可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短途客车、公交车、出租汽车等有条件开窗的公共交通工具,温度适宜时,低速行驶或停驶期间应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飞机、高铁、地铁等相对密闭环境,适当增加空调换风功率,提高换气次数,并注意定期清洁消毒空调送风口、回风口以及回风口的过滤网等。 3.2 预防性消毒 3.2.1 疫情期间,保持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并进行预防性消毒。运行结束后,对交通工具内部物体表面(如车身内壁、司机方向盘、车内扶手、桌椅等)采用有效氯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也可采用有效的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3.2.2 座位套等织物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若卧铺中涉及床单、枕套、被套、垫巾等公共用品,每客更换或单程终点更换,保持整洁。一次性使用手套不可重复使用,可重复使用手套应每天清洗,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定期洗涤,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织物消毒可使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 min,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然后常规清洗。 3.2.3 当公共交通工具上出现人员呕吐时,立即采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的物体表面按3.2.1进行消毒处理。 3.3 终末消毒 3.3.1 当公共交通工具上出现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先进行污染情况评估。无可见污染物时,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或用其他有效的消毒剂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消毒。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有效氯5000 mg/L~10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进行覆盖消毒,完全清除污染物后,再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或用其他有效的消毒剂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消毒。 3.3.2 织物、坐垫、枕头和床单等物品,疑似、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产生的生活垃圾,均按医疗废物处理。 3.3.3 对飞机机舱消毒时,消毒剂种类、作用浓度和剂量以及操作方法遵循中国民航的有关规定执行。 4 个人防护 4.1 工作人员 4.1.1 疫情期间,工作人员按工作要求,穿工作服,佩戴口罩、手套等。 4.1.2 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在岗期间身体状况良好。当身体不适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单位,并及时就医。 4.1.3 加强手卫生。有可见污染物时,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六步洗手法”清洗双手;无可见污染物时,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六步洗手法”清洗双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4.1.4 负责日常清洁消毒的工作人员,配制和使用消毒剂时还应做好相应化学消毒剂的个人防护。 4.1.5 当有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出现时,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个人防护。 4.2 旅行人员 4.2.1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按相关要求佩戴口罩,旅行结束后及时弃用。旅途中尽量避免触碰公共物品,同时加强手卫生。有条件时,可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手消毒剂。 4.2.2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与他人保持距离,有条件时,相互间距保持在1米以上。 4.2.3 当有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出现时,应听从工作人员指令,做好个人防护,不得私自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