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80 C 51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 696 —2020 ——————————————————————————————————————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
Hygienic Specifications for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Air-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s in Office Buildings and Public Places during COVID-19 Epidemic
2020 - 07 - 20发布 2020 - 07 - 20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力军、张流波、姚孝元、孙波、王姣、许慧慧、叶丹、张建鹏、张宇晶、张剑。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要求、运行管理要求以及日常检查与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传染病流行期间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204.5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 50365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WS 39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T 39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WS/T 396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办公场所 office buildings 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 3.2 低、中、高风险地区 low-, medium-, and high-risk regions 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依据人口、发病情况综合研判,科学划分的疫情风险等级。 3.3 空调通风系统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以空气调节和通风为目的,对工作介质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并控制其参数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3.4 全空气空调系统 all-air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空气调节区的室内负荷全部由经过加热或冷却处理的空气来负担的空调系统。 3.5 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 fan coil system with fresh air 空气和水共同来承担空调房间冷、热负荷的系统,除了向房间内送入经处理的室外空气外,还在房间内设有以水作介质的末端设备对室内空气进行冷却或加热。 3.6 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 fan coil system without fresh air 风机推动室内空气流动,末端设备对室内空气进行冷却或加热,使室内空气温度降低或升高,以满足人们的舒适性要求。 3.7 多联机空调 multi-connecte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由一台或数台风冷室外机连接数台不同或相同型式、容量的直接蒸发式室内机构成的单一制冷循环系统,它可以向一个或数个区域直接提供处理后的室内空气。 3.8 分体式空调 split air conditioner 由室内机和室外机组成,分别安装在室内和室外,中间通过管路和电线连接。 3.9 新风量 air change flow 单位时间内由空调通风系统进入室内的室外空气的量,单位为m3/(h·人)。 4 卫生质量要求 4.1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应符合WS 394的要求。 4.2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量应符合GB 37488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