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避孕

2020-1-9 15:37| 发布者: 中医世家| 查看: 800| 评论: 0|来自: 中医妇科学

摘要: 避孕是指采用科学的方法,使妇女暂时不受孕。 一、安全期避孕 一般排卵前5天,排卵期、排卵后4天共10天为易孕期,其余日期(除经期外)通常称为“安全期”。此法适用于月经规律的妇女,或能够利用月经周期中宫颈粘液 ...

(六)宫内节育器的选择和消毒

1.选择型号根据子宫腔深度、宽度和宫口松紧来选择相应的节育器,现以月经后放置金属单环为例:子宫腔5.5—6.5cm者用小号(外径18mm),6.6—7.5cm者用中号(外径20mm),7.6-8.5cm者用大号(外径22mm),大于8.5cm者用特大号(外径24mm)。官腔小于5.5cm者不宜放置。

2.消毒金属节育器可煮沸或高压消毒,或用75%乙醇浸泡30分钟。塑料节育器可用75%乙醇或1%苯扎溴铵溶液(新洁尔灭)浸泡30分钟。注意金属类勿与碘酒接触。

(七)放置节育器方法

1.做双合诊,仔细复查子宫位置、大小及附件情况,然后常规消毒外阴、阴道后铺巾。

2.窥器扩张阴道及宫颈,并消毒宫颈和宫颈口。

3.以宫颈钳夹住宫颈前唇,稍向外牵拉,用子宫探针沿宫腔方向探测宫腔大小,并根据宫口的松紧和节育器的种类与大小,决定是否扩张子宫口。

4.将节育器置于放环叉上,沿官腔方向送至宫底,然后轻轻退出放环叉。如放置带尼龙丝的环,则留1-1.5cm长尾丝在宫颈口外,多余部分剪去。

(八)放置术后注意事项

1.根据具体情况术后给予适当休息。

2.术后2周内禁止性交和盆浴,以免发生感染。

3.定期随访,一般在术后第1、3、6、12月各随访一次,以后每年随访一次。随访内容包括询问自觉症状和妇科检查,必要时可作B超或X线检查。如无异常情况,金属节育器可放置10-15年,塑料或带铜节育器可放置4-5年。

(九)放置节育器的并发症及处理

1.节育器放置后出血,有的妇女可出现月经量增多,经期延长或不规则阴道出血,可按月经不调辨证施治;若节育器放置位置或大小选择不合适者,可纠正或更换合适的节育器;若月经改变严重,经治疗无效时,可取出节育器,改用其他方法避孕:

2.继发感染,可因医务人员操作不慎或放置术后忽视卫生引起。多发生子宫内膜炎及附件炎,按盆腔炎辨证施治。

3.放置节育器后妊娠,应予人工流产及取出节育器。

(十)节育器的取出与更换

1.凡放置节育器已到期、绝经后、并发症治疗无效、要求再生育或改用其他方法避孕者可取出。

2.取器时间于月经干净后3-7天,或绝经后半年至1年为宜,如带器妊娠者则于人工流产的同时取出。·

3.取器方法

有尾丝者:用止血钳夹往尾丝后牵出。

无尾丝者:其方法的1—3与放置方法相同。然后用子宫探针测知节育器位置,用取环钩钩住节育器下缘徐徐拉出。如遇困难,应细心探查节育器位置或扩张宫颈后再试钩,严防粗暴钩伤宫壁。

4.更换节育器取出旧节育器后,可立即放置新的,或待下次月经干净后再放置。

五、药物避孕

(一)作用机理

避孕药物为人工合成的甾体类激素。其作用主要在于抑制卵巢排卵;使宫颈粘液减少,并使之粘稠度增加,不利精子穿透;改变子宫内膜生态环境,不利于孕卵着床。

(二)药物的种类与用法

1.短效口服避孕药

(1)复方18-甲基炔诺酮(复方高诺酮糖衣片)每片含18-甲基炔诺酮0.8mg,炔雌醇0.03mg。

(2)避孕片1号(复方炔诺酮糖衣片)每片含炔诺酮0.625mg,炔雌醇0.035mg。

(3)避孕片2号(复方甲地孕酮糖衣片)每片含甲地孕酮1mg,炔雌醇0.035mg。

服法月经周期的第5天开始服,每晚1片,连服22天,一般停药后1—3天月经来潮。服药当月能避孕。如停药7天后月经未来者,以此日起开始服下一周期药。若连续2个周期停药后月经不来者,宜停药观察。

2.长效避孕药

(1)避孕针l号(复方己酸孕酮注射液)每支含己酸孕酮250mg,戊酸雌二醇5mg。

(2)复方甲地孕酮避孕针每支含甲地孕酮25mg,17-环戊烷丙酸雌二醇5mg

用法第1个月,于月经周期的第5天肌肉注射2支,或第5天和12天各肌肉注射1支,以后每次月经周期的第1—12天肌内注射1支。

3.探亲避孕药适用于分居两地的夫妇临时探视时服用。

(1)53号避孕药每片含双炔失碳酯7.5mg。于每次性交后即刻眼1片。

(2)炔诺酮(探亲避避丸)每丸含快诺酮5mg。于探亲当晚并始,每晚服1丸,同居1-10天者,必须连服10丸,同居11-14天者连服14丸。14天后改用1号或2号短效避孕药药。

(3)甲地孕酮,每片含甲地孕酮2mg。于探亲当天中午服1片,当晚开始,每晚1片探亲结束之次晨加服1片。

(4)18-甲基快诺酮每片含18甲基快诺酮3mg。于探亲同居前1-2天开始服,每天1片,连续14—15天。如需继续避孕,可接眼短效避孕药。

(三)注意事项

1.避孕药应保持干燥,如有潮解就会失效。

2.口服避孕药须按时连续服用,不可中途停药,漏服时应于次晨补服。

3.针剂应行深部肌内注射,注射后观察15分钟,如无反应方可离去。

4.如停用针剂,为防止月经紊乱,应在最后一次用药的下次月经第5天,接服短效避孕药2—3个月。

5.哺乳期妇女宜在产后6-8个月后开始服药,以免使乳汁减少。

(四)禁忌症

1.严重高血压,糖尿病、肝肾疾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者不宜应用。

2.血栓性疾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血液病及哺乳期不宜应用。

3.子宫肌瘤、恶性肿瘤或乳房内有肿块者也不宜应用。

(五)副反应及处理

1.类早孕反应少数人服药后可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头晕乏力等反应,轻症者无需处理,症状较重者可同服维生素B610mg,每日3次。

2.突破性出血少数人服药期间出现阴道出血,如非漏服避孕药所引起者,出血发生在月经周期的前半期者,每晚加服炔雌醇1-2片,直到避孕药服完止;发生在月经周期的后半期者,每晚加服避孕药1/2-1片,直到服完避孕药止。

3.月经量减少或闭经少数人服药后月经量明显减少,一般停药后可恢复正常。如连续停经2个月者应停药,用中医中药辨证施治。



12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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