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蛋白质谷氨酰胺酶等21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6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蛋白质谷氨酰胺酶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微纤化纤维素纸浆等16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