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临床应用指南 (一)适应证。病情进展较快、具有高危因素的普通型以及重症、危重症新冠肺炎患者。应遵循以下原则: 1.原则上在病程早期使用,特别是距离首次出现临床症状 7 天以内或转为重型 3 天以内。 2.病情进展快的具有高危因素的普通型患者,特别是年龄大于 75 岁的普通型患者,或年龄 65-75 岁但合并糖尿病、慢性肾脏损害、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等基础疾病的普通型患者。 3.以呼吸衰竭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患者,特别是年龄大于 40 岁的重型、危重型患者。或经临床专家综合评估需要进行血浆治疗的患者。 (二)使用禁忌和不宜使用的情形。 1.使用禁忌:有血浆输注过敏史或人体血浆蛋白类制品过敏史的;有枸橼酸钠过敏史的;有亚甲蓝过敏史的严禁使用经亚甲蓝病毒灭活血浆;其他严重过敏史的或血浆使用禁忌证的。 2.不宜使用的情形:危重症终末期,多器官功能衰竭无法逆转的;非中和新冠病毒目的的治疗;临床医生综合评估认为存在其他不宜输注情形的。 (三)输注剂量。根据临床状况、患者体重等决定。通常输注剂量为 200-500 毫升(4-5 毫升/千克体重),可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及病毒载量等决定是否再次输注。 (四)输注原则。 1.优先选择 ABO 和 RhD 同型血浆输注,特殊情况如某种血型血浆缺乏等可以实施相容性输注。 2.输注起始的 15 分钟应当慢速输注,严密监测是否发生输血不良反应。若无不良反应,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调整输注速度。 (五)知情同意。向患者及其家属详细告知血浆使用目的及风险,取得其同意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六)不良反应及其处理。血浆输注前、中、后应当详细记录,密切临床观察是否出现血浆输注不良反应并及时处理。主要输注不良反应类型包括输血相关循环超负荷、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输血相关呼吸困难、过敏反应、输血相关低血压反应、非溶血性发热反应、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感染性输血反应、其他/未知等。 六、人员安全防护及工作环境消毒要求 (一)实验室人员防护。 1.实验室应当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规定,在按原流程采集送检的基础上,送检过程增加一个环节: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收送标本过程中,开启、关闭转运箱盖前,向箱盖喷消毒液并严格注意手卫生。 2.注意转运过程保持体液标本直立不倒,避免泼洒,一旦有标本泼洒,至少采用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包括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或 N95 口罩、乳胶手套,穿工作服外隔离衣,戴医用防护帽,并进行手卫生。酌情(如有喷溅风险,如人工开盖时)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 3.佩戴和脱卸生物安全防护用品时,应当按标准流程进行。穿戴和脱摘前后正确进行手卫生,脱摘过程中手受到污染随时进行手卫生。 (二)现场采浆人员防护。 医务人员在采集血浆时,应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包括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帽子,严格手卫生,戴手套;当可能发生喷溅操作时,穿隔离衣,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严格按照采浆防护要求正确选择和穿脱防护用品,在规定区域内穿脱,脱摘前进行手卫生。脱摘后的防护用品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三)工作场所消毒。 1.采血浆场所、血浆及标本交接场所室内空间:保持通风,相关物品分区放置,洁污分离,按时更换。紫外线消毒应当符合《紫外线杀菌灯》(GB 19258-2012)标准相关要求,定期检测性能、完整记录、累积使用不超过规定时限。消毒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 2.工作台面与地面:工作前后,用 75%乙醇擦拭物体表面,采用 0.05%(0.5 克/升)有效氯的消毒液地巾擦拭消毒地面,作用时长不少于 30 分钟。消毒液须现配现用,使用时长不超过 24 小时。 3.检测后样本宜加盖保存,阳性或疑似样本压力蒸汽灭菌后,放置在双层黄色垃圾袋内密封,用 75%乙醇喷雾消毒医疗废物袋表面后,按医疗废物处理。注意样本储存冰箱的消毒。 4.常规消毒使用有效氯为 0.1%(1 克/升)进行消毒,严重污染时(样本有渗漏、溅出时)使用有效氯为 0.5%(5 克/升)进行消毒。实验室在工作状态时采用适用有人情况下的空气消毒机进行消毒,无人状态时采用紫外线照射消毒,紫外线照度符合要求。 此外,血浆采集过程中应当注意避免人员聚集,按照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相关规定,做好献血浆者和医务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按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