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住院诊疗信息数据指标。 住院诊疗信息部分:57项数据指标,主要反映患者入院、诊断、治疗、出院等全诊疗过程的信息。 1.住院医疗类型:患者收治入院治疗的医疗服务类型,分为:1.住院;2.日间手术。 2.入院途径:患者收治入院治疗的来源,经由本院急诊、门诊诊疗后入院,或经由其他医疗机构诊治后转诊入院,或其他途径入院。 3.治疗类别:对患者采用的医学治疗方法类别,分为:1.西医;2.中医(2.1中医 2.2民族医);3.中西医。 4.入院时间: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实际入住病房的公元纪年日期和时间的完整描述。 5.入院科别:患者入院时,入住的科室名称,按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CT
08.00.002)标准填写。 6.转科科别:患者住院期间转科的转入科室名称,按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CT
08.00.002)标准填写。如果超过一次以上的转科,用“→”转接表示。 7.出院时间:患者实际办理出院手续时(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的公元纪年日期和时间的完整描述。 8.出院科别:患者出院时的科室名称,按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CT 08.00.002)标准填写。 9.实际住院天数:患者实际的住院天数,入院日与出院日只计算1天。 10.门(急)诊诊断:根据患者在住院前,由门(急)诊接诊医师在住院证上填写的门(急)诊西医或中医诊断,进而填写在病案首页中的门(急)诊西医或中医诊断。 11.出院诊断:患者出院时,临床医师根据患者所做的各项检查、治疗、转归以及门(急)诊诊断、手术情况等综合分析得出的西医或中医最终诊断。 (1)主要诊断:经医疗机构诊治确定的导致患者本次住院就医主要原因的疾病(或健康状况),详见说明一。 (2)其他诊断:患者住院时并存的、后来发生的、或是影响所接受的治疗和/或住院时间的疾病,详见说明二。 (3)主病:患者在住院期间确诊的主要中医病名。 (4)主症:患者所患主病的主要中医证候。 12.入院病情:对患者入院时病情评估情况。将“出院诊断”与入院病情进行比较,按照“出院诊断”在患者入院时是否已具有病情,分为:(1)有、(2)临床未确定、(3)情况不明、(4)无。 (1)有:对应本出院诊断在入院时就已明确。例如,患者因“乳腺癌”入院治疗,入院前已经钼靶、针吸细胞学检查明确诊断为“乳腺癌”,术后经病理亦诊断为乳腺癌。 (2)临床未确定:对应本出院诊断在入院时临床未确定,或入院时该诊断为可疑诊断。例如:患者因“乳腺恶性肿瘤不除外”、“乳腺癌”或“乳腺肿物”入院治疗,因缺少病理结果,肿物性质未确定,出院时有病理诊断明确为乳腺癌或乳腺纤维瘤。 (3)情况不明:对应本出院诊断在入院时情况不明,例如:乙型病毒性肝炎的窗口期、社区获得性肺炎的潜伏期,因患者入院时处于窗口期或潜伏期,故入院时未能考虑此诊断或主观上未能明确此诊断。患者合并的慢性疾病,经入院后检查新发现的应选择“3”(情况不明),例如:高血压、高脂血症、胆囊结石等,不能选择“4”(无)。 (4)无:在住院期间新发生的,入院时明确无对应本出院诊断的诊断条目。例如:患者出现围手术期心肌梗死,住院期间发生的医院感染等。只有在住院期间新发生的情况,才能选择此项;住院期间新发现的慢性合并疾病,应选择“3”(情况不明)。 13.诊断代码计数:包括主要诊断和其他诊断的代码总数。 14.手术及操作:患者住院期间被实施的手术及非手术操作(包括诊断及治疗性操作,如介入操作),详见说明三。 (1)主要手术及操作:患者本次住院期间,针对临床医师为患者作出主要诊断的病症所施行的手术或操作。 (2)其他手术及操作:患者在本次住院被实施的其他手术或操作。 15.手术及操作日期:患者住院期间开始实施手术及操作时的公元纪年日期和时间的完整描述。 16.麻醉方式*:为患者进行手术、操作时使用的麻醉方法,按照《麻醉方法代码表》(CV 06.00.103)标准填写。 17.术者医师姓名:为患者实施手术的主要执行人员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姓氏和名称。 18.术者医师代码:术者医师在《医保医师分类与代码》中的代码。 19.麻醉医师姓名:对患者实施麻醉的医师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姓氏和名称。 20.麻醉医师代码:麻醉医师在《医保医师分类与代码》中的代码。 21.手术及操作代码计数:包括主要手术和操作及其他手术和操作的代码总数。 22.呼吸机使用时间: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有创呼吸机时间的总和。间断使用有创呼吸机的患者按照时间总和填写。 23.颅脑损伤患者昏迷时间:外伤所致的颅脑损伤患者昏迷的时间,按照入院前、入院后分别计算,间断昏迷患者,按照昏迷时间的总和填写。 24.重症监护病房类型*:患者住院期间入住的重症监护病房的名称类别,可分为:(1)心脏重症监护病房(CCU)、(2)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3)急诊重症监护病房(ECU)、(4)外科重症监护病房(SICU)、(5)儿科重症监护病房(PICU)、(6)呼吸重症监护病房(RICU)、(9)其他。 25.进重症监护室时间*:患者进入重症监护病房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26.出重症监护室时间*:患者退出重症监护病房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27.合计(小时)*:患者住在重症监护病房的时长总和。 28.输血品种:给予患者输入体内的各成分血的名称,参照《输血品种代码表》(CV 04.50.021)填写。 29.输血量:给予患者输入体内的各成分血的数量。 30.输血计量单位:给予患者输入体内的各成分血的计量单位。 31.护理天数*:患者住院期间接受护理的天数,分为:特级护理天数、一级护理天数、二级护理天数、三级护理天数。 (1)特级护理天数:患者住院期间接受特级护理的天数。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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