膏方制备技术——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II) 膏方

2018-8-17 19:58| 发布者: 启疾光| 查看: 2898| 评论: 0|来自: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摘要: 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II) 膏方(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14号) 是我国用于指导和规范传统的膏方养生在处方配伍、制作加工和服用等各环节的规范性文件。 对于规范膏方的概念、配方、制作和使用有着重要的 ...



6 制作方法

膏方的制作方法属于传统加工工艺,共有配方、浸药、提取、浓缩、收膏、分装、凉膏等七个步骤。

6.1 配方

按照处方将饮片、细料和其他辅料等配齐分装(袋装),送入加工区。

6.2 浸药

将饮片倒入专用浸药容器(桶、锅)加水浸泡,一般水面需高于饮片15cm,浸泡时间不少于2h

6.3 提取

将浸透的饮片送煎煮区,入药锅煎煮,持续煮沸不少于2h,取出药汁,锅内另加水淹没饮片即可,再持续煮沸1h后,取出药汁,合并2次药液,再将药渣充分压榨,压榨出的药汁并入上述药液,置于中转容器放置沉淀不少于6h;同时可用小锅将细料和贵重药另行煎煮取汁。

6.4 浓缩

把上述药汁做滤过处理后重新置于药锅中,加入另以小灶煎煮的细料药液(也可在收膏时加入),一起加热至沸,改用文火,不断搅拌至药液呈稠糊状。

6.5 收膏

在浓缩药液中加入已预处理过的药胶和(或)糖,不断以搅拌棒搅拌至胶块完全烊化,经滤过,再倒入药锅继续加热,并不断搅拌。搅拌至提起搅拌棒见药汁“挂旗”,或“滴水成珠”,及时加入小锅取汁或研粉的贵重药,充分搅拌,熄火停煮,即成膏滋。

6.6 分装

膏滋乘热快速倒入事先经清洗并消毒过的专用成品容器中。

6.7 凉膏

将分装好的膏方成品放于净化凉膏区中凉放,待完全冷却至室温后,再行封盖,送冷藏区备取。

 

7 质量分级与检测

7.1 分级

7.1.1 合格膏方

合格的膏方嗅之无焦味、无异味,没有糖的结晶析出,即“返砂”现象。

7.1.2 优质膏方

加工道地、质量上乘的膏方,可见膏体外观细腻、黑润而有光泽,膏体稠厚适中,呈半固体状,并且嗅之有药物的清香。

7.2 检测

膏方内在质量的检测主要是对膏方成品进行“不溶物检测”。取膏方成品5ml置于玻璃检验容器内,加入90℃左右的开水200ml,持续搅拌,膏体应在5min内完全溶解,溶解后放置3min再观察,容器内不得有焦块、药渣等异物。

 

8服用膏方应注意的问题

8.1 禁忌症

8.1.1 慢性病患者在急性发作阶段不宜服用膏方。

8.1.2 外感急性疾病时不宜服用膏方。

8.1.3 传染病患者在急性期和活动期均不宜服用膏方。

8.1.4 处于经期的女性,以及妊娠者(尤其是前三个月之内)不宜服用膏方。

8.2 服用前的个体状态调整

8.2.1 心理调节

安定情志,遇事不怒,避免因怒与思虑而损伤肝脾。如遇肝胆失衡,须调治脾肾,配合调泄肝胆,通利水湿。

8.2.2 生理调节

8.2.2.1 预防感冒。凡遇外感风寒之邪,侵袭人体之后,应先予疏风散寒,调和脾胃。

8.2.2.2 饮食得当,避免暴饮暴食而大伤脾胃。凡遇有伤食中寒,出现腹胀、腹痛、泄泻等症状,应以散寒消滞、和中化湿之法调整。

8.3服用期间的注意事项

8.3.1服用方法

8.3.1.1 冲服

取一汤匙膏方置于杯(碗)中,冲入90℃左右的开水,调匀溶解后服用。少数有特殊需要者,也可按医嘱用温热的黄酒冲服。

8.3.1.2 调服

用适当的汤药或适量黄酒等,隔水炖热,调和均匀服下。主要用于一些胶剂,如阿胶、鹿角胶等的研细末。

8.3.1.3 含服

将膏滋含在口中慢慢溶化后,咽下膏汁。

8.3.2 服用时段

常规情况下膏方需连续服用50天左右,以冬令膏方为例,是从每年的冬至起,即冬至以后的一九开始,到六九结束;或服至次年的立春前结束。

8.3.3 服用剂量

膏方每次服用1汤匙,约1020g

8.3.4 服用时间

8.3.4.1 常规情况下膏方宜在餐前服用,每日12次。

8.3.4.2 如餐前服用因空腹而自觉胃肠不适者,可改在餐后3090min内服用。

8.3.4.3 对于主要用于补心脾、安心神的膏方,宜在睡前1530min服用。

8.3.5 其他要求

8.3.5.1 在进服膏方期间,可适度运动,但要防止劳倦过度。

8.3.5.2 在进服膏方期间,应避免烟酒过度。

8.4 “忌口”要求

8.4.1 服用膏方的常规“忌口”要求是避免进食辛辣、肥腻、生冷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

8.4.2 服用滋补性膏方不宜饮茶、咖啡、可乐等;人参膏忌服萝卜;首乌膏忌猪、羊血及铁剂。

8.4.3 阴虚体质者,需忌食辛热食品,如狗肉、牛肉、姜、蒜、葱、甜食等,同时也需忌食海鲜之类发物,如黄鱼、带鱼等。

8.4.4 阳虚体质者,需忌食寒性食品,如蟹、柿子、黄瓜等,并忌用或避免过用厚味腻滞之品。

8.4.5 温补肾阳之品切忌滥用,食服鹿鞭、牛鞭、羊肉等要注意观察有无虚火表象,以防助火动血、产生变证。

8.5不适反应及处理

8.5.1消化滞缓

服用膏方几天后如出现不思饮食、腹胀等胃纳不利状况,应暂停服用膏方,改服12周理气和胃消导药后,再恢复少量服用,逐步加量。第二年服用膏方前的开路方,应尽可能祛除湿浊,调整好胃肠功能。

8.5.2 内热过重

服用膏方几天后如出现齿浮口苦、鼻衄、面部升火、低热、大便秘结等状况,可用清热泻火解毒通腑药煎煮取汁,放入膏方中一起服用,以纠偏差;或随时就诊,以汤药调理。

8.5.3 肠道刺激

服用膏方几天后如出现大便溏薄甚至泄泻,应先暂时停服膏方,可用一些理气健脾的药物,配合清淡易于消化的饮食,待脾胃功能恢复后,从少量开始恢复服用,根据自身消化能力,逐步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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