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9号) ... ...

2020-9-16 14:48| 发布者: 享瑾美| 查看: 2630| 评论: 0|来自: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摘要: 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南4.居家医学观察指南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7.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指南8.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1. 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个案调查表2.聚集性疫情病例关键信息登记表5.密切接触者医学登 ...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中国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机制综合组。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9号).pdf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091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

 

为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根据新冠肺炎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的要求,在第六版防控方案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境内疫情反弹,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加强社区精准防控,扩大检测范围,及时发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特征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属于β属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研究结果,潜伏期为1-14天,多为3-7天;发病前1-2天和发病初期的传染性相对较强;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由于在粪便、尿液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应当注意其对环境污染造成接触传播或气溶胶传播。人群普遍易感。感染后或接种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后可获得一定的免疫力,但持续时间尚不明确。

三、疫情监测

(一)病例发现、报告和管理

1.疑似病例定义。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两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 2 条,同时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 IgM 抗体阳性;或符合临 床表现中的 3 条 。

1)流行病学史:①发病前14天内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②发病前14天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③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④聚集性发病:14天内在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2)临床表现: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等新冠肺炎相关临床表现;②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

2.确诊病例定义。疑似病例同时具备以下病原学或血清学证据之一者:(1)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2)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3)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 IgM 抗体和 IgG 抗体均为阳性;(4)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 IgG 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恢复期IgG 抗体滴度较急性期呈4倍及以上升高。

3.病例发现。

1)医疗机构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对于其中具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者,应当及时检测。对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开展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对接诊发热或感染性疾病的医务人员,从事冷链食品加工和销售人员,来自农贸市场、养老福利机构、精神专科医院、监管机构、托幼机构和学校等重点场所的就诊患者,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应当及时检测。

2)社区重点人群监测。对纳入社区管理的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出院新冠肺炎患者、入境人员等做好健康监测,督促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者及时到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检测。

3)密切接触者监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及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并检测。

4.病例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当于 2 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于 2 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 2 小时内将填写完成的传染病报告卡寄出;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后续信息的订正。各县(区)出现首例新冠肺 炎确诊病例,辖区疾控中心应当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在 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事件级别选择“未分级”。根据对事件的调查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告。

疑似病例确诊或排除后应当 及时订正。所有病例根据病情变化 24 小时内 订正临床严重程度。病例出院后,在 24 小时内填报出院日期。病例死亡后,在 24 小时内填报死亡日期。

5.隔离治疗。

1 )确诊病例。在 定点医疗机构 进行隔离治疗。病例治愈出院后,应当继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隔离期间每日做好体温、体征等身体状况监测,观察有无发热以及咳嗽、气喘等呼吸道症状。出院病例复 诊复检时,应 当 开展呼吸道等标本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并在网络直报系统新冠肺炎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模块中补充填报实验室检测信息。 核酸复检呈阳性,并出现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 CT 影像学显示肺部病变加重,应当尽快转至定点

医疗机构 进一步治疗。核酸检测呈阳性但无临床表现和 CT 影像学进展者,应当继续隔离观察,做好个人防护等相关工作。

2 )疑似病例。在 定点医疗机构 单人单间隔离治疗,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 24小时), 且发病 7 天后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抗体 IgM IgG仍为阴性 ,可排除疑似病例诊断。

(二)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报告和管理

1.无症状感染者定义。呼吸道等标本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干咳、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且 CT 影像学无新冠肺炎 影像学特征者。无症状感染者有两种情形:一是经 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二是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

2.发现途径。主要包括:①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主动检测; ② 聚集性疫情调查中的主动检测; ③ 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的主动检测; ④ 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 居史人员的主动检测; ⑤ 流行病学调查和机会性筛查; ⑥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等。

3.核酸检测。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检测能力,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对农贸市场、 冷链食品加工和销售、餐饮和快递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适时抽检。

4.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当于 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发病日期为阳性标本采集时间,诊断日期为阳 性检出时间。如后续出现相关症状或体征,需在 24 小时内订正为确诊病例,其发病日期订正为临床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医疗卫生机构需于 24 小时内 在网络直报系统传染病报告卡中填报解除隔离日期。

5.隔离管理。无症状感染者应 当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天,原则上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 24 小时)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仍为阳性且无相关临床表现者需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观察期间连续 2 次核酸检测阴性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 当 开展血常规、 CT 影 像学检查和抗体检测 符合诊断标准后,及时订正为确诊病例。如出现临床表现,应 当 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治疗。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 14 天的居家医学观察并于第 2 周和第 4 周到 定点医疗机构 随访复诊。

(三)聚集性疫情的发现和报告

1.聚集性疫情定义。 14 天内在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小范围内发现 5 例及以上病例。

2.发现途径。主要通过常规诊疗活动,传染病网络直报数据审核分析,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重点

场所、机构和人群健康监测等途径发现。

3.报告。各县 (区)出现聚集性疫情,辖区疾控中心应当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在 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事件级别选择“未分级”。根据对事件的调查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告。对 5 例以下病例且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聚集性发病事件也应 当 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四)多渠道监测预警

各地要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按照点与面结合、传染病监测系统与其他部门监测系统结合、常规监测与强化监测结合的原则,针对人群和环境,开展病例、口岸、重点场所、社区、体温、病原学、药品销售、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和冷链食品等监测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利用,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按照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开展防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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