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16 18:56| 发布者: 享瑾美| 查看: 1405| 评论: 0|来自: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
附件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代码
地 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床 位 数
平均日门诊量
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权执业医师数量
医疗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药学部门
负责人签章
医疗机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批准单位意见
审核人签字: (公章)
注:口腔医疗机构在“床位数”栏需同时填写床位数和牙椅数,如无病床,只填写牙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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