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国家药监局通告2020年第68号) ... ...

2020-10-9 17:37| 发布者: 国正行| 查看: 4062|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0年第68号)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配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 ...


(二)概要

2.1品种概况

简述药品名称和注册分类,申请阶段。

简述处方、辅料、制成总量、规格、申请的功能主治、拟定用法用量(包括剂量和持续用药时间信息),人日用量(需明确制剂量、饮片量)。

简述立题依据、处方来源、人用经验等。改良型新药应提供原制剂的相关信息(如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准文号、执行标准等),简述与原制剂在处方、工艺以及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异同。同名同方药应提供同名同方的已上市中药的相关信息(如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准文号、执行标准等)以及选择依据,简述与同名同方的已上市中药在处方、工艺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对比情况,并说明是否一致。

申请临床试验时,应简要介绍申请临床试验前沟通交流情况。

申请上市许可时,应简要介绍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的沟通交流情况;说明临床试验批件/临床试验通知书情况,并简述临床试验批件/临床试验通知书中要求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相关工作完成情况;临床试验期间发生改变的,应说明改变的情况,是否按照有关法规要求进行了申报及批准情况。

申请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应简述古代经典名方的处方、药材基原、药用部位、炮制方法、剂量、用法用量、功能主治等关键信息。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应说明与国家发布信息的一致性。

2.2药学研究资料总结报告

药学研究资料总结报告是申请人对所进行的药学研究结果的总结、分析与评价各项内容和数据应与相应的药学研究资料保持一致,并基于不同申报阶段撰写相应的药学研究资料总结报告。

2.2.1药学主要研究结果总结

1)临床试验期间补充完善的药学研究(适用于上市许可申请)

简述临床试验期间补充完善的药学研究情况及结果。

2)处方药味及药材资源评估

说明处方药味质量标准出处。简述处方药味新建立的质量控制方法及限度。未被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药材标准收载的处方药味,应说明是否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了研究或申报,简述结果。

简述药材资源评估情况。

3)饮片炮制

简述饮片炮制方法。申请上市许可时,应明确药物研发各阶段饮片炮制方法的一致性。若有改变,应说明相关情况。

4)生产工艺

简述处方和制法。若为改良型新药或同名同方药,还需简述工艺的变化情况。
  简述剂型选择及规格确定的依据。

简述制备工艺路线、工艺参数及确定依据。说明是否建立了中间体的相关质量控制方法,简述检测结果。

申请临床试验时,应简述中试研究结果和质量检测结果,评价工艺的合理性,分析工艺的可行性。申请上市许可时,应简述放大生产样品及商业化生产的批次、规模、质量检测结果等,说明工艺是否稳定、可行。

说明辅料执行标准情况。申请上市许可时,还应说明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情况。

5)质量标准
  简述质量标准的主要内容及其制定依据、对照品来源、样品的自检结果。
   申请上市许可时,简述质量标准变化情况。
  (6)稳定性研究
  简述稳定性考察条件及结果,评价样品的稳定性,拟定有效期及贮藏条件。

明确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及其执行标准情况。申请上市许可时,还应说明包材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情况。

2.2.2药学研究结果分析与评价

对处方药味研究、药材资源评估、剂型选择、工艺研究、质量控制研究、稳定性考察的结果进行总结,综合分析、评价产品质量控制情况。申请临床试验时,应结合临床应用背景、药理毒理研究结果及相关文献等,分析药学研究结果与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之间的相关性,评价工艺合理性、质量可控性,初步判断稳定性。申请上市许可时,应结合临床试验结果等,分析药学研究结果与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之间的相关性,评价工艺可行性、质量可控性和药品稳定性。

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应说明药材、饮片、按照国家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及古籍记载制备的样品、中间体、制剂之间质量的相关性。

2.2.3参考文献

提供有关的参考文献,必要时应提供全文。

2.3药理毒理研究资料总结报告

药理毒理研究资料总结报告应是对药理学、药代动力学、毒理学研究的综合性和关键性评价。应对药理毒理试验策略进行讨论并说明理由。应说明所提交试验的GLP依从性。

对于申请临床试验的药物,需综合现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分析说明是否支持所申请进行的临床试验。在临床试验过程中,若为支持相应临床试验阶段或开发进程进行了药理毒理研究,需及时更新药理毒理研究资料,提供相关研究试验报告。临床试验期间若进行了变更(如工艺变更),需根据变更情况确定所需要进行的药理毒理研究,并提供相关试验报告。对于申请上市许可的药物,需说明临床试验期间进行的药理毒理研究,并综合分析现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是否支持本品上市申请。

撰写按照以下顺序:药理毒理试验策略概述、药理学研究总结、药代动力学研究总结、毒理学研究总结、综合评估和结论、参考文献。

对于申请上市许可的药物,说明书样稿中【药理毒理】项应根据所进行的药理毒理研究资料进行撰写,并提供撰写说明及支持依据。

2.3.1药理毒理试验策略概述

结合申请类别、处方来源或人用经验资料、所申请的功能主治等,介绍药理毒理试验的研究思路及策略。

2.3.2药理学研究总结

简要概括药理学研究内容。按以下顺序进行撰写:概要、主要药效学、次要药效学、安全药理学、药效学药物相互作用、讨论和结论,并附列表总结。

应对主要药效学试验进行总结和评价。如果进行了次要药效学研究,应按照器官系统/试验类型进行总结并评价。应对安全药理学试验进行总结和评价。如果进行了药效学药物相互作用研究,则在此部分进行简要总结。

2.3.3药代动力学研究总结

简要概括药代动力学研究内容,按以下顺序进行撰写:概要、分析方法、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药代动力学药物相互作用、其他药代动力学试验、讨论和结论,并附列表总结。

2.3.4毒理学研究总结

简要概括毒理学试验结果,并说明试验的GLP依从性,说明毒理学试验受试物情况。

按以下顺序进行撰写:概要、单次给药毒性试验、重复给药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致癌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制剂安全性试验(刺激性、溶血性、过敏性试验等)、其他毒性试验、讨论和结论,并附列表总结。

2.3.5综合分析与评价

对药理学、药代动力学、毒理学研究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分析主要药效学试验的量效关系(如起效剂量、有效剂量范围等)及时效关系(如起效时间、药效持续时间或最佳作用时间等),并对药理作用特点及其与拟定功能主治的相关性和支持程度进行综合评价。

安全药理学试验属于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一部分,可结合毒理学部分的毒理学试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各项药代动力学试验,分析其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药物相互作用特征。包括受试物和/或其活性代谢物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如吸收程度和速率、动力学参数、分布的主要组织、与血浆蛋白的结合程度、代谢产物和可能的代谢途径、排泄途径和程度等。需关注药代研究结果是否支持毒理学试验动物种属的选择。分析各项毒理学试验结果,综合分析及评价各项试验结果之间的相关性,种属和性别之间的差异性等。

分析药理学、药代动力学与毒理学结果之间的相关性。

结合药学、临床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2.3.6参考文献

提供有关的参考文献,必要时应提供全文。

2.4临床研究资料总结报告

2.4.1中医药理论或研究背景

根据注册分类提供相应的简要中医药理论或研究背景。如为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还应简要说明处方来源、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关键信息及其依据等。

2.4.2人用经验

如有人用经验的,需提供简要人用经验概述,并分析说明人用经验对于拟定功能主治或后续所需开展临床试验的支持情况。

2.4.3临床试验资料综述

可参照《中药、天然药物综述资料撰写的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临床试验资料综述》的相关要求撰写。

2.4.4临床价值评估

基于风险获益评估,结合注册分类,对临床价值进行简要评估。

2.4.5参考文献

提供有关的参考文献,必要时应提供全文。

2.5综合分析与评价

根据研究结果,结合立题依据,对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及研究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申请临床试验时,应根据研究结果评估申报品种对拟选适应病症的有效性和临床应用的安全性,综合分析研究结果之间的相互关联,权衡临床试验的风险/获益情况,为是否或如何进行临床试验提供支持和依据。

申请上市许可时,应在完整地了解药品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对所选适用人群的获益情况及临床应用后可能存在的问题或风险作出综合评估。

 

(三)药学研究资料

申请人应基于不同申报阶段的要求提供相应药学研究资料。相应技术要求见相关中药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3.1处方药味及药材资源评估

3.1.1处方药味

中药处方药味包括饮片、提取物等。

3.1.1.1处方药味的相关信息

提供处方中各药味的来源(包括生产商/供货商等)、执行标准以及相关证明性信息。

饮片:应提供药材的基原(包括科名、中文名、拉丁学名)、药用部位(矿物药注明类、族、矿石名或岩石名、主要成份)、药材产地、采收期、饮片炮制方法、药材是否种植养殖(人工生产)或来源于野生资源等信息。对于药材基原易混淆品种,需提供药材基原鉴定报告。多基原的药材除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外,必须固定基原,并提供基原选用的依据。药材应固定产地。涉及濒危物种的药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保证可持续利用,并特别注意来源的合法性。

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所用饮片的药材基原、药用部位、炮制方法等应与国家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一致。应提供产地选择的依据,尽可能选择道地药材和/或主产区的药材。

提取物:外购提取物应提供其相关批准(备案)情况、制备方法及生产商/供应商等信息。自制提取物应提供所用饮片的相关信息,提供详细制备工艺及其工艺研究资料(具体要求同“3.3制备工艺部分)。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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